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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简况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关于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1995年中央预算。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草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的决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决定任命吴邦国、姜春云为国务院副总理。补选张毓茂、普朝柱为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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