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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工作:不再犹抱琵琶半遮面

  

  2004年,我针对当时人大工作的现状,有感而发,写了一篇《地方人大监督何时不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文章,被《法制日报》等多家报刊采用。转眼又过了十年,可以说,地方人大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地方各级人大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地方人大工作不再犹抱琵琶半遮面。

  从代表地位变化看代表作用发挥凸显

  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之初,人大代表工作处于无序或探索阶段,有人形容当时的人大代表是“哑巴”代表(即开会一言不发),主要原因是代表素质参差不齐,总体素质偏低(文盲不在少数),严重制约了代表作用的发挥,更有人形象地称当时的人大代表为“四手”代表,即见面握握手,开会拍拍手,散会挥挥手,会后不动手。1992年4月《代表法》的出台,为代表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明确规定了代表的权利、义务和执行职务的保障,人大代表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代表工作掀开了新的一页。各地根据代表法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代表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诸如,在乡镇开展了代表评议“七所八站”和乡镇政府领导人员等工作,在县以上人大开展了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及垂直管理部门等工作,基层人大定期组织代表学习、培训、视察和各种执法检查活动,代表工作不断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尤其是近年来,在江苏等地人大开展了“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活动,即建立人大代表之家,开展代表接待选民和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在徐州市等地人大开展了“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让代表参与案件的审理活动,使案件的办理置于代表的监督之下,以及在江苏邳州等地人大自1985年就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即在基层各代表组中开展创评先进代表组和优秀人大代表活动,促进了代表工作的蓬勃发展。随着代表作用的凸显,近两届人大换届选举时,争当人大代表的现象十分突出,代表选举竞争十分激烈。当选后,“哑巴”代表消失了,代表们在各种人大活动上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代表们十分注重自己的话语权,以邳州为例,每年的人代会上,代表们所提的议案建议意见均在120件以上,代表们主动参与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活动中去,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参政议政作用、模范带头作用和参与决策作用,代表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

  从人大监督工作强化看人大地位提升

  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伊始,监督工作十分薄弱,主要原因是各地人大是一套班子,竖个大牌子,出来进去是几个老头子,表现在监督“一府两院”工作上,只能停留在听听汇报、搞搞视察、提提建议,常常是羞羞答答、半遮半掩、不痛不痒。2007年1月1日实施的监督法,成为各地人大监督工作的助推器,各地人大依据监督法,加大了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力度,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由软到硬、由弱到强。邳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把握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以监督法为依据,借鉴以往述职评议工作的好做法,2012年初,制定出台了《邳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政府工作部门、“两院”和其他职能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的办法》,将全市65家科级以上单位纳入评议范围,做到了监督工作全覆盖。两年来,先后对20余家单位进行了评议,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促进了被评议部门工作的健康开展。现在,政府重大事项主动向人大汇报,部门积极要求人大对其工作进行视察,“一府两院”向人大汇报工作变成了“理所当然”和自觉行动,不再是多余和可有可无,人大不再是橡皮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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