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事交给人民决定
把大事交给人民决定
镇江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向人代会提交重大事项议案
“通过!”随着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庆生的一声宣布,镇江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镇江生态文明建设”议案的决定,这是镇江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向人代会提交议案,将316万镇江人民最为关注的大事——生态文明建设,交由大会来决定,把参与权、决策权和评判权交到人民手中。
“选题对不对,群众说了算”
选准监督题目是行使好监督权的前提。市人大多次强调,人大监督的最终目的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这一点,最关键的就是监督什么,群众说了算。
近年来,由于产业结构偏重,发展方式粗放,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拥有一个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日益成为镇江人民的共同心声和迫切愿望。仅2012年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就收到人大代表有关加快镇江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43件。去年8月,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决定以市人大常委会的名义向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生态文明建设的议案,通过法定程序把群众的迫切愿望转变为镇江市各级政府今后推进发展的主战略。
“内容实不实,群众来评判”
监督选题、方向明确了,议案如何起草?具体监督什么?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将参与权和决定权交给了群众。
代表是人大的主体,也是群众最直接的“代言人”。从议案的准备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就开始让代表唱“主角”,先后组织代表结合重要建议的督办,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和视察,听民意,摸实情,为参与起草生态文明建设议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了把民众的“直接声音”转化成议案的组成部分。去年9月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赴基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集中调研,形成21篇调研报告,提出了80多条意见和建议。
“成效好不好,群众全程管”
“人民群众是工作成效的最终评判者,工作成效好不好,要用实践来检验,让人民群众全程管。”对照关于“加快镇江生态文明建设”议案的决定相关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细化了督办关于“加快镇江生态文明建设”议案的操作办法,把群众全过程参与作为重要抓手,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落实情况实施立体化监督。
——找准“发力点”。围绕助推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实施、重点问题的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人大代表依法运用审议专项报告、视察、专项评议、询问、质询、票决等监督手段,出智出力、献计献策。
——严把“行动线”。市人大常委会把依法制定年度监督方案,并将每年督办情况形成报告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由代表审议督办成效,给议案的督办套上“紧箍咒”。
——拓展“助推面”。市人大常委会将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市和辖市区人大联动的重中之重,检验各级人大工作成效的主目标。
人民当家作主不是空中楼阁,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大,如何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镇江市人大常委会给出的答案是:把大事交给人民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