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闭环显担当 履职评议促效能
“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三年来,共主持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36件,其中主办23件、联办1件、协办12件。办理过程中,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科室精准落实’的工作机制,办理满意率均达到100%。”
“我将以‘归零心态’全盘接受评议意见,建立工作清单,逐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意见落实落地、取得实效,以‘奋进姿态’扛起商务担当,用实际行动答好高质量发展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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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吴中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9名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此次履职评议工作的开展,正是吴中区人大常委会制度化推进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吴中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将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区、镇两级人大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有力促进了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勤勉履职、为民履职。
体系化构建,实现监督“全方位”
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是地方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的内在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地方各级人大面临的新课题。吴中区人大常委会深刻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的任后监督工作体系。
司法监督破题探路。2021年,吴中区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司法监督领域探索对人大任命的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监督,会同监委和司法行政部门专业力量开展民主评议,丰富和拓展人大司法监督的内容与形式。2022年,制定出台《关于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暂行办法》,推进对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司法为民、司法公正。
监督范围纵深拓展。2023年,吴中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拓展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制定出台《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办法》,明确将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常委会任命人员纳入监督范围,并通过“口头+书面”报告履职情况的形式实现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年度全覆盖。
基层延伸规范指导。2024年,吴中区人大常委会在总结任后监督经验的基础上,指导所有7个镇全面开展镇人大选举人员(首先从副镇长开始)向镇人大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探索并规范对镇人大选举人员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架构。
多元化施策,确保监督“真管用”
履职评议只是手段,促进工作才是目的。吴中区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夯实履职评议工作基础,确保监督工作评得准、议得透、改得实,真正起到推动工作、改进作风、促进发展的效果。
多维度调研。成立报告履职情况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多个调研小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卷宗、走访座谈、民主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深入被评议对象所在单位、服务对象和基层一线,全面了解被评议对象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形成科学、准确、翔实的调研报告和总体评价,为评议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民主化测评。履职评议现场采用“报告+测评”机制,在听取履职报告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作为评价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的重要指标,使被评议对象受到触动、感到压力,并最终将其转化为主动改进工作、强化履职担当的自觉行动。
全过程跟踪。构建“动员—调研—评议—整改”闭环监督机制,评议结束后结合会前调研收集的建议意见和分组审议提出的建议意见形成书面审议意见,连同测评结果反馈履职评议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限报送书面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同时,加强对被评议对象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常态化推进,推动监督“长效化”
吴中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履职评议作为任后监督的重要抓手,着力在总结提升、成果转化、制度固化上下功夫,推动任后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度转变,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复盘总结再提升。召开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复盘会,对整理汇总的履职评议各阶段发现和收集的问题进行深度解读与剖析,并据此进一步修订完善履职评议工作办法,细化操作规程和评价标准,推动监督工作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形成一套内容协调、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长效制度体系。
结果运用再强化。建立评议结果反馈与共享机制,在交办审议意见的同时,将履职评议整体情况及时专题报告区委并抄送“一府一委两院”和区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使人大监督成果有效服务于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管理工作,不断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协同联动再深化。一方面,注重将日常监督与履职评议有机结合,有效衔接对“人”和对“事”的监督,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系统性。另一方面,探索推动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凝聚监督合力,共同促进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吴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方伟军表示,区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巩固任后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在“深化”上做文章,在“做实”上下功夫,更好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