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开言路听取代表意见
6月1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在泰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与来自泰州、扬州和镇江的9名省人大代表座谈,当面听取代表对《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修改的意见建议。
《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已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了初审,为进一步修改好法规草案,结合这次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专题听取代表意见。来自市县人民法院、检察院的省人大代表结合自己办理案件的切身经历对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加强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和丰富调解内容提出了自己的修改建议。省人大代表、作家庞余亮在会前走访了4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并带着他们的建议在会上就法规草案的个别条款修改提出了意见。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封孝权代表就人民调解的功能定位、组织实施及条款具体细则提出了12条建议。
公丕祥在听取代表发言后说,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及时制定这个条例,对于积极应对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功能,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代表们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意见建议,是中肯和切合实际的,对修改好法规草案有着积极的作用。我们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整理,认真研究,积极吸收,把法规修改好、完善好,使法规更具针对性、操作性,推动我省人民调解工作。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新民主持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副主任张平平、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纪明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