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三个”作用 打造“两大”环境
2016-12-01 16:26: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作者:   

  海安县人大常委会

  优美的生态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宜居宜业的基础条件和必要因素。本届以来,海安县人大紧紧围绕这两大环境打造,以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己任、以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为依托,以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创新方式,多重发力,整体联动,强势推进,充分发挥“县、镇人大和人大代表”三方职能作用,在“大美海安”建设进程中留下了人大依法履职的铿锵足音。

  一、立足环境优先,推动生态环境美化

  县人大策应县委决策部署和人民期盼,主动行使决定权,同时注重与监督权有机结合,创新联动监督方式,努力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切实推动海安从生态环境改善向生态文明迈进。“清水工程”已成为一张生态名片,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

  调研作出决定,启动“清水工程”。届初,县人大根据代表建议,深入调研实施清水工程的基础条件和可行性,作出了关于实施清水工程的决定,决心把推进这一宏大工程作为本届人大工作的重点。按照决定要求,县政府出台了生态文明建设清水工程三年(2014—2016)实施方案,力争通过三年,实施“管网建设、污染源整治、水系畅通、以河养河、河坡绿化”五大工程,实现“水质量提高、水循环正常、水安全保障、水生态良好”的建成目标。

  开展联动询问,监督逐步深入。决定执行得如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怎么回事、矛盾怎样解决?人大有话要问。一年之后,县人大决定开展县镇联动专题询问。常委会委员开展深入调研,收集归纳问题,并进行暗访拍摄。在专题询问会上,面对9位委员的21个发问,面对有图有真相的视频,环保、水利、农业、住建等6位局长及分管副县长一一解答并作承诺。各镇人大观摩了询问会后,按照县人大指导意见,组织代表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纷纷开展询问活动。此轮大规模的专题询问,有力地加大了全县各镇、各部门清水工程推进力度,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海安角斜镇人大连续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工作”入选2015年江苏市县人大十大新闻。如今,全县1796条三四级河道全部实现“沟通、水清、无杂物、能养鱼”的生态局面,海安城乡再现久违的“清水静流、闲来垂钓”的生态美景。

  再次形成决议,助推绿色旅游。旅游是绿色产业,发展旅游既可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又可带动改善生态文明,同时也为了巩固和利用全县“清水工程”成果,今年初,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1号议案,作出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议。目前县政府已制定了三年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各项措施正在落实之中。

  二、坚持法治先导,推进法治环境优化

  县人大创新联动评议方式,综合运用法律监督形式,关注普法、执法、司法各个环节,唱响法治为民主旋律,深入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海安社会公众安全感连续两年全省第一,实现全国普法先进县“五年冠”,法治已成为融入海安人血液的优秀特质。

  联动评议公检法司。公检法司是法治建设的“牛鼻子”,他们的工作怎样、有何建议?代表和群众有话要讲。2015年,县人大精心谋划,严密组织,请各级代表“把脉问计”。县镇人大分别召开动员会,四家单位负责人赴各镇汇报情况。在此基础上,代表们深入走访,收集意见。之后,镇、县人大分别召开评议会,四家负责人到会听意见作表态,接受测评。最后常委会形成综合评议意见,连同1072条代表建议一并交办。各政法机关针对交办意见,逐条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今年县人大一着不让跟踪整改,要求四家单位再次汇报整改情况,再次接受满意度测评。联动评议既加强了代表对政法机关工作的了解,更有力地推动了他们改进工作,人民群众有口皆碑,公安局实施户政等“六大专项整治”、法院加大老赖曝光力度等等,解决了许多多年未决的问题。《2015,县人大代表你监督了六件事,什么让你最满意?》获江苏人大新闻奖一等奖。

  常态实施法律监督。本届以来县人大不断完善制度办法,加强专业组织力量,县镇联动对11部法律开展了执法检查,对39部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督促政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两任县长先后走上法庭,直面百姓诉求,亲自化解行政争议,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此举被誉为“海安样本、南通现象、江苏经验”。

  持续关注普法宣传。坚持一年一个监督重点,持续关注全县“六五”和“七五”普法工作,突出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这一重中之重,严格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全县行政诉讼量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三、主题活动搭台,代表共建“大美海安”

  在推进两大环境打造的过程中,常委会注重发挥代表的作用,通过开展“大美海安,代表在行动”“万名代表小康行”主题实践活动,让他们有舞台唱戏,同时加强履职监督,让他们有观众评分,在“大美海安”建设中真正扮演主人翁的角色。

  注重搭建平台,让代表“有舞台唱戏”。2014年起,连续三年组织1326名五级人大代表,开展“大美海安,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按照“提出一条环保建议、发现一个污染问题、参与一次清水工程督查、参加一次旁听庭审、参与一起矛盾调处、进行一次法治宣传”的“六个一”要求,代表们积极行动,努力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催生一批法治问题的妥善解决,一批环保指标的重大突破,在“大美海安”建设主战场上善做善成。

  注重履职监督,让代表“有观众评分”。创新出台了《海安县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每年对在主题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评比表彰,也为推荐连任代表提供依据。组织所有县、镇代表回原选区述职,其中参与推进两大工程情况为必述内容,并在第一时间向选民公示测评结果,让代表履职受到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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