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特色 打造亮点 在规范完善中创新开展人大工作
2016-12-02 10:46: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作者:   

  启东市人大常委会

  本届以来,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一手抓规范,一手抓创新,在提升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的同时,努力以创新思维谋划和开展人大工作,在规范和完善中寻求特色与亮点,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应。现选取五个亮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扩大监督议题选定的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人大监督议题的选择应以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为第一出发点和立足点。我们在确定常委会监督议题过程中,特别强调听取民声、集中民智、整合民意,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组织视察调查、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等渠道和形式,扩大公众参与监督议题选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每年10月中旬,我们组成4个调研组,集中利用半个月时间,分赴全市各镇乡、街道、园区,与人大代表、干部群众开展调查座谈,了解群众呼声、掌握社情民意。同时,在本市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相关媒体上发出公开征集下年度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的公告,尽可能多地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制订全年计划收集更多的议题资源。年度监督议题向市委汇报并经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后印发全体人大代表和“一府两院”,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监督议题实施以后,在电视台开设“代表之声”专题节目、在报纸开设“人大园地”专版专栏,报道人大监督履职情况和“一府两院”落实情况,回应公众合理诉求,确保人大监督始终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

  二、“万名代表小康行”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围绕助力小康社会建设和维护民生民利,围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和提升人大履职实效的目标要求,根据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自今年3月起我们以“发挥代表作用,助力小康建设”为主题开展实践活动。在启的1400多名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引导和促进广大代表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助推小康的监督员、社情民意的调查员、全面小康的示范员、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员,为启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贡献力量。“万名代表小康行”主题实践活动充分调动了各级代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各级代表更好地关注大局、倾情民生、献计出力,不仅取得了服务群众和助力小康建设的良好成效,也使得代表活动丰富多彩,人大工作活力迸发。

  三、满意度测评:彰显人大监督刚性和权威

  满意度测评作为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种新方式、新手段,实践证明,是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我们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测评工作的法律依据、测评范围、测评项目的确定、测评原则、测评方法和等次、测评结果的运用等认真进行了思考和探索,研究出台了《启东市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办法》,坚持“凡审议必测评”、“凡评议必测评”,使满意度测评成为人大监督的常态。我们开展满意度测评,大体包括前期准备、视察调研、听取报告、测评票决、提出意见、公布结果、整改落实、跟踪督促等几个阶段,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及时向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开。为使满意度测评取得更大实效,我们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和二次检查制度,并与党委、政府实行测评结果对接共用制度,将人大测评结果折算成分值,作为被评议部门年度星级机关考核评定“公众评议”的分值,在整个百分制考核中占20%,彰显民意的分量和人大监督的权威。

  四、加强任后监督:提升人大任免和监督质量

  为解决长期以来人大在人事任免权行使中存在的“重任免轻监督”的现象,我们积极探索开展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工作。 2015年,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的暂行办法》,对履职报告对象、内容、程序和方法、结果的运用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主任会议年初研究确定开展任命干部任后监督的年度计划安排,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履职报告前,由人大各委室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到履职报告对象所在单位、下属部门以及服务对象中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式听取意见,形成客观、公正的履职调查考察报告。常委会会议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后,整理书面审议意见,连同测评结果反馈给本人和“一府两院”主要领导,同时报送市委及纪检、组织部门。履职报告人员在接到审议意见一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六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对履职测评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低于60%的人员,我们建议市委或相关单位对其诫勉谈话,并要求再行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五、开展乡镇人大绩效评价:推动基层人大职权有效行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提升基层人大履职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我们于今年开始探索实行乡镇人大绩效评价制度。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开展主席团工作、组织指导代表小组活动、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加强自身建设等 5个方面,16项指标,共 100分。指标设置突出乡镇人大工作的规范性,要求认真履行区域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选举权等法定职权。在乡镇人大绩效评价的主体上,除了由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考评外,还采取随机现场抽样调查、网络调查、专家评估、第三方评价等多种评价手段,实行多元主体参与。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乡镇人大绩效评价的结果及运用进行监督,以结果公开推进人大绩效评价目标的实现和人大绩效的实质性提升。

  以上五项工作的做法和体会均分别在《人民与权力》、《人民代表报》、《人大研究》等报刊杂志上进行过报道,被《中国知网》、《维普网》等多家网站和期刊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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