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这对进一步增强省人大常委执法检查工作实效,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有着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对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年5月,栗战书委员长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更好地发挥执法检查作为“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近年来,我省各级人大在执法检查工作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新出台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全国人大的最新要求,科学总结了我省各级人大的实践经验,学习借鉴了兄弟省市人大的好做法,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了依据。《意见》阐述了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精心谋划项目选题、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着力创新方式方法、认真撰写检查报告、跟踪衔接审议反馈、切实加强组织协调、高度重视舆论引导、自觉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对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