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的实施方案》
2019-02-26 17:30:00   来源:办公厅    作者:拾冠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根据栗战书委员长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建立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机制。

  建立这一机制是紧紧依靠代表做好常委会各项工作的有益实践,旨在进一步拓宽省人大常委会直接联系人大代表的渠道与范围,着力构建更加紧密的“两个联系”机制,确保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通过创新机制强化责任,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据了解,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开始,将适时安排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轮流召集并主持座谈会,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根据座谈内容,还会安排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座谈将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代表监督,不断提升江苏人大工作质量水平,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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