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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来苏调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024-04-19 17:35  来源:预算工委  作者:预算处  供图:无锡人大、镇江人大、曹伟

4月15日至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朱明春率调研组,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江苏开展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史耀斌参加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陪同调研。

4月15日至16日,调研组在南京召开工作座谈会,分别听取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审计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0家部门单位情况汇报,并与上述部门单位及部分在苏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进行深入交流。

调研组对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听取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后,调研组指出,江苏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管理工作持续深化,资产使用效率逐步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科技、交通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取得长足进展。

调研组强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机关单位有效履职、提供公共服务和促进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要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功能作用。聚焦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加快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继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核算,夯实管理基础。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和共享共用,深入推进管理评价工作,深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统筹衔接,有效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功能作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工作。在上一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已经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报告范围,实现资产报告全口径、全覆盖。健全资产报表体系,加强对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运用,多维度、全方位反映管理工作成效,用指标管理、用数字说话。人大常委会监督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和相关建议持续推动整改,并在今年的报告中加以回应,持续提高报告质量,增强监督实效。

在苏期间,调研组一行还先后赴南京、镇江、无锡、连云港等地,实地考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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