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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
2010-06-18 17:02  作者:王晓映、沈纯中

  在今年初的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龙萍代表提出的“加强在政府工程中优先采购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督办建议。6月17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解民带领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就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督办组先后实地视察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公司、江苏梦兰集团,与企业负责同志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代表建议承办单位省财政厅、发改委和常熟市负责同志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江苏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工作,在全国起步较早,《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要求国产设备采购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总价值的60%。2009年12月,省政府采购中心与常熟龙芯电脑公司正式签署“龙芯”电脑的政府首购合同,共首购“龙芯”电脑15万台,采购金额达4.1亿元。代表们认为,具体承办代表建议的单位认真负责,做了大量工作,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丁解民在督办会上提出,要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意义,重视发挥政府采购的重要作用,鼓励在政府工程中优先采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要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政府采购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氛围;进一步落实政策,构建公开公平的政府采购环境,不断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范围,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积极作用,使政府采购真正成为企业自主创新的助推器,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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