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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闻广播 | 从“两客一危”到平台货运、定制客运 江苏向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更进一步
2024-01-11 17:59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近年来,道路运输领域涌现了网络平台货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定制客运等新业态、新模式。与此同时,为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农村道路运输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推动客货邮等多业态融合和资源整合等。面对这些新情况、新挑战、新要求,道路运输安全协同治理和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需要,江苏省全面修订《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今天(1月11日),该《条例(修订草案)》提请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道路运输点多、线长、面广,运输强度大,运行环境复杂,安全风险较多,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记者注意到,《条例(修订草案)》充分体现了道路运输数字化改革要求,同时加强了针对“互联网+客运+物流”等新业态的监管。

2022年,江苏在无锡市试点重型载货车辆安装应用智能监控设备,推广应用“两客一危”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该系统通过车载智能终端,对驾驶员状态和车辆行驶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和风险报警。去年,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均对此作出相应规定。

结合前期评估论证和试点情况,《条例(修订草案)》提炼固化实践经验,针对安装车辆智能监控设备、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危货装载源头监管等,进行制度设计。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吴永宏介绍:“《条例(修订草案)》明确了包车客运车辆、三类以上班车客运线路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使用车辆智能监控设备的要求,以及推动、支持新增重型载货车辆、半挂牵引车辆安装车辆智能监控设备的导向,同时对车辆智能监控设备使用、监管等作出具体规定,形成闭环管理。”

针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网络货运、定制客运、农村客货邮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条例(修订草案)》推动其纳入规范管理,为行业创新发展提供立法支撑。规定本省统筹推动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融合发展,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并对巡网融合发展的鼓励措施、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运力配置、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主体责任、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服务行为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

“明确鼓励班车客运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班车客运定制服务,根据旅客需求灵活确定发车时间、上下旅客地点,并对提供班车客运定制网络信息服务的网络平台责任进行规定。”

围绕群众关切的鲜活农产品运输、毗邻省市货运、客运管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议意见中提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鲜活农产品目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管理;增加长三角一体化规定,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建立长三角地区联合执法机制,推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互联共享。

(江苏新闻广播/刘正则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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