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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迎来新动作——协同立法寻求“最大公约数”
2024-01-11 17:50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张明盼

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长三角,又迎来了新动作。

1月1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江苏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以地方立法形式固化和提升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协同立法寻求“最大公约数”。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条例是上海、江苏和浙江两省一市的立法协同项目,也是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上明确的协作重点内容之一。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草案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将有力推动解决一体化制度创新的瓶颈问题。期间,大家围绕几个关键词展开热烈讨论。

协同——打破行政边界

示范区建设涉及两省一市,政府管理部门较多,在64家理事会成员单位中,涉及两省一市三级政府、19个条线部门,区域间因行政分割导致的职权不对等、责任划分不明晰等问题较难解决。面对现实问题,如何以协同立法方式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与上海市、浙江省共同设立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并履行相应职责。

如负责示范区发展规划、制度创新、改革事项、支持政策的研究拟订和推进实施;负责示范区内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的跨区域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联合吴江区、青浦区、嘉善县人民政府行使示范区先行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权……本省有关行政机关可以就示范区规划统筹、标准统一、项目合作、设施共建、平台共享、信息互通等,与上海市、浙江省有关行政机关签署相关协议。

“要保证示范区‘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运行框架顺畅运转,强化工作协调机制。”省人大财经委建议,两省一市要定期开展政府层面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推动重大问题解决、推动重大改革落地、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对于重点工作,执委会与两省一市政府牵头部门建立对相关部门的协同督办机制,与两区一县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促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绩效如何考核?考核如何共享?“本省将各相关部门支持示范区发展工作的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的内容引起了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物理湖泊与水文研究室研究员胡维平委员的注意,在他看来,地方政府部门的管理要更具有针对性,让考核可操作、能落地。

创新——勇当开路先锋

执委会会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示范区统一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及相关产业项目准入标准,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现代服务业。

执委会会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加强区域内招商平台的沟通联系,完善重点产业链,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和集聚发展,推动形成合作共赢的区域产业集群。

本省支持示范区聚焦重点产业和能源资源环境等领域,推进实施联合攻关计划项目;鼓励示范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申报长三角科技攻关项目,推进科技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

…………

翻开条例草案,一条条鼓励创新的内容跃然纸上。

“勇当我国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是中央赋予长三角的重要使命之一,示范区只有当好创新协同的服务者和创新应用的促进者,才能不断完善业界共治的治理模式和优化服务开发者的机制。

条例草案明确,支持示范区率先在改革开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探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

针对目前示范区建立了合作交流机制,但跨区域科技合作和产业协同的制度安排还有待完善,创新要素流动还有一些障碍,不少委员建议,要充实完善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营造创新生态等内容。

绿色——打造生态标杆

这是一条集古镇旅游、水乡风光、乡村创客、农耕体验等于一体,将产业、文化、村庄、田园、生态有机串连的线路,是一条穿梭在“活着的古镇”与“未来的水乡”之间的道路。

这就是长三角示范区首条跨省域美丽乡村风景线。

国务院批复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中明确,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是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也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题中之义,示范区在绿色发展方面应当引领和创新。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做强做优绿色低碳产业、建立健全绿色产业体系。

条例草案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联保共治与绿色发展,对示范区内的主要水体环境要素功能目标、污染防治机制以及评估考核制度作出规定,强调要加强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推进周边以及沿岸地区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程大林委员说,当前太湖保护和治理受到各方关注,要进一步畅通太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如何有效防控固体废物污染,条例草案也给予了明确——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等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探索建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支持示范区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绿色金融对生态产品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看到此处,省人大环资城建委委员汤浩认为,除了支持生态产品外,还要加大对绿色金融的创新和支持。

既着眼长远,又干在当下。立法协同将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一体化”中谋划“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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