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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 | 江苏这部新法规的发布会,为什么到基层一线开?
2025-05-30 22:15

5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随后举行的法规新闻发布会选在矛盾纠纷化解一线举行,发布地点、条例文本和应邀参加的基层工作人员,都在诠释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的立法理念。

重视基层一线,突出“一站式”解决

法规发布会举办地点在南京市江宁区综治中心,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把新闻发布会办在基层一线,并邀请基层工作人员参会。“基层工作人员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矛盾调处经验。邀请他们参与,既能深入倾听基层一线声音,也能将法规政策精神精准传递至基层治理最末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冯雷表示,综治中心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这里是基层一线,是矛盾纠纷集中显现的地方,也是法规最应当宣传到和施行好的地方,因而选在这里举行发布会。

去年起,江宁区综治中心整合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一体运行,房产、城建、劳动保障等16个服务窗口,市场领域矛盾化解、诉前调解、检察监督等17个功能室,以及进驻的法律咨询专家、法官等全要素整合,共同为中心进门处“一站解决问题”标语提供支撑。

“一站式”解决思路已在省内推广,但创新实践呼唤法治支撑,新条例因此融入了这些经验特色。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张锦道介绍,总结提炼实践经验,条例设“平台建设”专章,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相关内容和各级平台职责任务进行了明确,对管理机制、工作内容、信息共享、人员管理等作出规定,为全省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规范平台运行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在实践层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持续受到重视。截至目前,江苏95个县(市、区)、1237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已全面运行,2.4万名调解员分别对接入驻县乡两级综治中心。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梁一波介绍,去年全省综治中心共计受理群众诉求177.3万件,实质化解矛盾纠纷153万件,全省法院民事一审案件量实现多年来首次下降,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4.1%,“民转刑”案件同比下降20.5%,“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吸附在县域。”

梁一波表示,接下来将充分利用条例出台契机,全力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规范化建设,推动资源力量整合、提升解纷工作质效,实现所有县级综治中心访、调、诉、裁等各项功能力量完备,推动各入驻部门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化解矛盾纠纷。

突出预防在先,压实各方责任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国家层面尚无立法,和其他省份同领域法规相比,我省条例特色鲜明。“我们注重预防与化解相结合,突出预防在先、注重过程防控,明确各类主体在矛盾纠纷预防方面的职责,将源头预防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等各环节。对预防的重视,在同类立法中比较少。”张锦道说。

记者看到,条例设专章要求地方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应当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将源头预防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等全过程。这也是实践检验过的制度安排。比如,条例将人民法院“依法开展司法调解、司法确认和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等工作”职责法定化。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委托调解纠纷17.5万件,排名全国第二;调解成功10.2万件,排名全国第一。

强化预防需多方发力,有关条款涉及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处置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舆情研判预警、政府信息公开、完善网格化社会治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等具体内容。

落实到位需要各负其责,条例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职责均有详细规定。“省委政法委将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能作用。”梁一波表示,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矛盾风险”要求,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任务。

突出多元化解,重点细化调解

突出矛盾纠纷多元共治理念,省条例对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公证、诉讼等多元化解方式作了具体规定,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多元化解合力。

调解是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化解方式。1至4月,全省调解组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余万件,纠纷化解工作成效显著。省条例也鼓励以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将调解作为重点加以细化,列入不少创制性和特色规定。省司法厅副厅长赵立宏列举了一系列“鼓励”——拓展人民调解组织形式,鼓励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特色调解工作室和个人调解工作室;鼓励培育商事调解服务品牌,开展国际商事调解;鼓励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参与各类调解……

许多人选择打官司,源于担心调解的法律效力。条例就此明确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将调解贯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公证、诉讼等多元化解方式,为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提供了坚实法律依据。

调解成败十分依赖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目前,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员10.3万余人,其中3.3万余人是专职。如何让他们工作更无后顾之忧?江宁区人民调解员吕长富代表同事们在发布会提问。赵立宏介绍,立法时充分采纳基层意见建议,为保障监督设专章。其中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应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完善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经费补助、补贴。条例还规定实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要求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鼓励和支持调解员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和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调解员可以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

“这次立法一方面有利于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以及我个人工作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有利于市民在遇到矛盾纠纷时能够得到依法化解、个人权益能够得到及时保护。”吕长富说,能在发布会上提问并得到权威答复,切身感受到了立法的价值取向和法律的人文关怀,这也是普法的好方式。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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