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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 护“未”成长,江苏拟明确不得诱导未成年人盲目追星、盲目消费
2026-07-29 18:56

  未成年人被诱导打赏、盲目追星消费,这类乱象在江苏或将迎来法律约束。7月29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记者注意到,《条例(修订草案)》拟聚焦网络保护、电竞酒店监管、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等方面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保护工作格局。

  【亮点】

  家庭保护:拟细化监护人“不可为”清单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首要责任主体。《条例(修订草案)》在江苏家庭教育专项立法的基础上,针对现实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拟规定省人民政府组织省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妇女联合会等部门和单位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同时,《条例(修订草案)》拟细化监护人“不可为”清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夜不归宿、离家出走、进入电竞酒店、追逐竞驶、欺凌他人等行为,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及交通安全教育,尊重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知情权、隐私权,并明确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的管教责任,夯实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学校保护:拟明确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体育、美育课程

  学校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一环。记者注意到,《条例(修订草案)》拟明确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设体育、美育课程,不得占用或者变相占用体育、美育课程时间。

  针对司法机关提出的性教育、生命教育滞后问题,《条例(修订草案)》拟明确要求教育部门、学校、幼儿园将青春期教育、性教育和生命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针对调研中基层反映的相关教师专业性不足等问题,要求教育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对相关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支持学校引入社会专业力量。

  在加强不良行为和欺凌行为的防治方面,《条例(修订草案)》拟明确要求对不良行为应当立即制止、纠正和教育引导,就健全完善未成年人防欺凌、防性侵工作制度等作出具体规定。此外,《条例(修订草案)》还明确建立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强化教职员工责任,细化体质监测、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等制度。

  社会保护:拟明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

  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大背景,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针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条例(修订草案)》拟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信息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针对新业态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影响和挑战,《条例(修订草案)》填补新业态监管空白,拟明确民宿、日租房、网约房、电竞酒店、台球室、点播影院、剧本娱乐等场所经营者的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比如旅馆、宾馆、酒店、民宿、日租房、网约房等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查验未成年人身份,询问并如实记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发现违法犯罪嫌疑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条例(修订草案)》拟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未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

  网络保护:拟明确不得诱导未成年人盲目追星、盲目消费

  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背景下,网络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越来越大。网络不良亚文化以及网络暴力、非理性消费、饭圈文化等网络乱象,让伴着屏幕出生长大的“数字原住民”成为易受侵害的一类群体。

  《条例(修订草案)》拟设立“网络保护”专章,其中细化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具体责任,强化对网络沉迷以及盲目追星、消费、打赏等行为的预防。比如拟明确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完善网络社区规则和用户公约,引导规范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遏制网络不良信息传播;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诱导未成年人盲目追星、盲目消费,不得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在线支付等打赏服务。

  与此同时,《条例(修订草案)》拟严格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营销和网络表演经纪服务。

  【建议】

  要对潮玩展览等活动加强“体检”,展示、销售含色情暴力等违法内容应依法查处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认为,《条例(修订草案)》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细化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各领域制度规范,补充了数字化赋能、新兴业态监管、网络保护专章等内容,符合江苏实际、回应社会关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但《条例(修订草案)》还存在权责划分不够清晰、部分条款规定比较原则、执行约束不够刚性等问题,需要作进一步研究修改。

  比如动漫、游戏、潮玩展览以及角色扮演活动作为未成年人关注度和参与度较高的新型文娱活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建议在“社会保护”中新增一条,规定“文化旅游部门应当加强对动漫、游戏、潮玩会展交易产品和活动的监管,对展示、销售含色情暴力、低俗有害等违法内容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及时清理并依法查处。”

  未成年人保护涉及的有关方面较多,特别是在电竞酒店、剧本娱乐、文身服务、点播影院等一些管理事项中,需要联动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强大震慑作用,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建议在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补充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行动,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徐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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