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治报 | 江苏为“百戏之祖”立法 昆曲保护传承步入法治轨道
2026-07-30 19:01
7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昆曲保护传承条例(草案)》。
昆曲被誉为“百戏之祖”,是中国首个入选联合国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的项目。江苏作为发源地和核心传承地,拥有全国八大昆剧院团中的三家,昆曲是其独特文化名片。多年来,江苏昆曲事业成就显著,但也面临传统经典剧目系统性保护、人才传承培养、创作环境与市场培育、院团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对加强昆曲保护传承提出明确要求,为江苏进一步做好昆曲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方向。
草案共七章40条,涵盖总则、保护传承、人才培养、院团建设、创新发展、保障措施及附则。
在保护传承方面,草案将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美学价值的昆曲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相关实物、场所等尽数纳入保护对象。对濒临消失的昆曲剧目和经典传统折子戏等昆曲资源实施抢救性保护,支持复排复演;为昆曲代表性传承人建立艺术档案,推进昆曲资源数字化建设;并将昆曲纳入学校美育教育体系。
在人才培养方面,草案完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机制,建立优秀昆曲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支持院团与学校联合培养,让人才“进得来、留得住、上得来”。
在院团建设与创新发展方面,草案要求国有昆曲院团健全考核激励、收入分配机制;支持民营昆曲院团规范健康发展。鼓励培育网络演播新业态,推动昆曲与旅游深度融合;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曲会、雅集、票友展演,推动昆曲走向世界。
在保障层面,立法明确要求将保护传承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为昆曲提供场地和便利。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