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作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5月至7月在全省开展《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7月29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医保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可及、便利,医保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截至2025年底,江苏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8140.8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江苏医惠保1号”累计投保2436.4万人次,累计理赔金额33.54亿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达85%以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发布《关于医保相关情况公开征集社会意见建议的公告》,共有12319人次提出意见建议34479条,88.76%的群众对我省医保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群众对医保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与医保公共服务息息相关。报告提到,江苏落实基本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统一全省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和保障水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扎实推进,截至2025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6695万;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梯度减负功能有效发挥。
报告还提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的医保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15分钟医保服务圈”服务基层群众超5000万人次;全省统一的“网厅”和“掌厅”,“江苏医保云”APP注册用户超2000万。“身边办”“网上办”“掌上办”已经成为医保公共服务高效触达群众的常态。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报告显示,从收入端看,自《条例》施行以来,基金收入规模稳步增长。从支出端看,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强化医保基金风险监测预警,全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均处于低风险区间。从管理端看,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医保、公安、卫健、药监等部门联合构建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督体系。全省统一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系统的建成,让监管关口实现前移。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条例》施行情况,执法检查组深入医疗卫生、药品零售、养老护理等医保应用场景了解基金使用情况,又深入医保智能监控中心、医保服务站等医保监管、经办机构查看基金运行质效,还深入医药企业等听取医保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检查组实行上下联动与左右协同相结合——与苏州市以及常熟市、吴江区联动开展三级人大执法检查;省人大社会委与省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会商工作4次,针对执法检查重点内容、需要推动解决的突出问题、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等进行沟通。同时,实行线下实地走访与线上征求意见相结合——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等14家,听取11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线上发布公开征集社会意见。
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是我省建立医疗保障制度以来首部医保领域专项法规。今年4月,医疗保障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二次审议,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立法又向前迈出重要一步。执法检查组在关注我省《条例》实施情况的同时,还听取了各方面关于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以及法规相关制度设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国家医保法出台后,《条例》修订工作打下基础。
新华报业·中国江苏网记者 张苏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