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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行动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10-21 17:10  来源:江苏人大网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为了高质量听取审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情况报告,社会委加强与省应急厅沟通联系,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3月,省人大常委会樊金龙、王燕文两位副主任带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听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汇报。6月,樊金龙副主任赴连云港实地查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对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出要求。8月,王燕文副主任带队赴徐州、苏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题调研,听取当地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情况汇报。社会委先后到省应急厅和南通、盐城及其部分县(市、区)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同时,认真学习研究三年来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一系列文件、规定、决策、部署精神,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措施及成效

2019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围绕“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目标要求,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行动,持续深入破解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难题,杜绝了重特大事故,消除了一大批风险隐患,本质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提升思想认识,坚决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也是江苏补齐高水平小康短板,夯实现代化建设根基,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迫切需要。各级各地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江苏发展的鞭策和期望,转化为发展思想、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和发展实践的大体检大整治,坚决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注重以上率下。省委常委会带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检视在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推动全省上下将新发展理念树得更牢,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得更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及时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每季度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强化教育培训。省委及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省级层面举办警示教育研讨班、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以案例教学形式进行教育培训。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级党校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各地、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干部在线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列为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大培训和全省新任乡镇党委书记示范培训班必修课程。三是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各位副省长、省安委会成员单位、13个设区市和95个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带头深入行业领域、基层企业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全省2.5万余名领导干部宣讲近十万场次,覆盖各类企业百万余家,覆盖企业员工千万余人,有力提升广大基层干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和能力。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组织新闻媒体统一开设专栏专题、开展系列报道,在全社会营造要安全、保安全、促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压实“三个责任”,全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扎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压实责任、落实责任作为专项整治的关键,织细织密责任体系,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落到位。一是党政领导带头履职。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县级以上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经常性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并牵头领办督办解决安全生产“硬骨头”问题。完善常态化履责尽责机制,明确各级党委常委会必须向党委全会、各级政府必须向人代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聚焦安全风险隐患,深入排查梳理、细化明确行业监管责任。省委编办印发专门文件,列出71个省级部门和中央驻苏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实现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在省安委会下设油气输送管道、农业农村、电力等11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管部门牵头履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安委办统筹协调职能,大幅增加工作力量配备,省市县三级安委办全部实体化运行。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教育引导和倒逼推动并举,推动企业明责、尽责。省政府出台《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要求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监管执法力度,强化信用联合奖惩,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典型示范,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激发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生动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有效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加强对省内外、国内外典型事故的深度研究,对于发生在本省的典型事故抓苗头、挖根源、找病灶,从一个事故、一类隐患入手,解决一个方面、一个系统、一个领域的突出问题;对于省外的事故,也高度重视,自觉对照检视、切实反躬自省,深入开展再排查严整治,坚决避免发生类似事故。一是聚焦重大风险隐患防治。紧盯危化品(化工)、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海洋渔业、海上风电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大检查、百日攻坚等行动,持续反复拉网式排查,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重点问题隐患进行研究部署,省安委会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动真碰硬解决到位。二是强化各类隐患排查整改。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集中力量充实监管执法一线,坚持以执法检查为主要形式,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季度检查与季节检查相协调,突击检查和常态检查相统一,坚持吸取事故教训检查、新兴业态及时检查,增强检查质效。对排查出的隐患责令当场整改、限期整改、停产停用整改,严格验收复查,及早销号闭环。三是扎实开展“三违”行为治理。为规范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有效压降生产事故,在重点行业及特殊作业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反“三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倒逼企业建立常见“反三违”清单和各岗位“防三违”清单,督促各执法部门建立“三违”行为打击处理机制,严格执行“一案双罚”、“一案多罚”要求,促进站好安全岗、守好安全位、争做安全守规人。

(四)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坚持立足长远,聚焦突出问题,广泛开展实践探索,创新制度措施,形成一大批务实管用的方法、举措,研究出台一系列加强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制度措施,推动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全面迈上常态化和法治化轨道。一是完善制度体系。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省级层面制(修)订生态环境监测、燃气管理、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等地方性法规以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等政府规章,制(修)订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基本规范、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规范、有色金属深井铸造工艺安全技术规范等多项地方标准。各地各行业系统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迫切需要,结合各自实际完善制度标准体系。为全省安全生产依法履责、依法监管、依法问责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强化科技赋能。建成集应急值守、监测预警、分析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于一体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汇聚16万余路视频监控。为各地配备“卫星小站”,解决无电无网无路条件下应急通信。建成安全生产问题处置、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和煤矿生产安全等监管平台,优化完善危化品、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三是构建共治格局。在明确细化“三个责任”的同时,广泛动员引导各方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践行群众路线、凝聚各方合力,努力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大格局。全省政法系统主动履行执法司法职能,坚决打击处理安全生产背后的违法犯罪行为。启用全省12350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并在省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设立电话专席,鼓励群众监督。

二、问题和不足

总的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对标“强富美高”新江苏定位,对照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对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还有不小差距,在思想认识、工作落实、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三个责任”落实尚未完全到位。一是少数地方党政领导红线意识还不够强。对树立安全生产红线、筑牢安全生产底线还存在“理解不深入、行动跟不上、落实缺乏创造性”现象,践行新发展理念还没有真正做到融会贯通。有的地方遇到发展指标波动、远近利益取舍时,落实安全生产红线坚定性就不够,甚至对安全生产要求打折扣、搞变通。二是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仍需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周期长、任务重,少数干部产生厌战情绪、松劲心态,少数部门对“三管三必须”的认识还不到位,片面强调依据本系统规定开展安全监管,存在“推责避责、划圈划线”等情况。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任重道远。不少企业负责人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不清楚,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安全生产投入、管理体制与新的形势还不相适应,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经常化、制度化存在短板,企业各类危险源、危险作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企业严格落实基础管理需要常抓不懈。

(二)存量隐患和增量风险交织并存。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经过近三年的高强度专项整治,全社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生产安全事故大幅下降,但基础还不扎实、不牢固,稍稍松劲就有可能反弹。各行业领域还有大量隐患存在,一旦治理不到位,就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二是安全监管体量相对较大。江苏城市密度、人口密度、路网密度高,城市群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大型商业综合体功能复杂,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地下空间和大型设备众多,安全监管任务重、难度高、压力大。三是新兴、交叉领域盲区较多。近年来,生物医药企业、储能电站、非标升降平台等一些新兴业态、新兴设备迅速发展,相关标准规范尚不完善,容易出现新的安全风险。相关交叉领域趋多趋细,且事故的隐蔽性、突发性和耦合性也显著增加,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难度更大,有关监管部门主动向前一步的动力不足,容易出现失管漏管。

(三)安全监管专业能力亟需加强。一是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力量相对不足。部分开发区和乡镇(街道)日常监管执法力量配备、人员专业能力与监管执法需求还不匹配,“检查不过来”和“检查不出来”的情况仍然存在,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现实需要。二是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有的地方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信息共建共享共用的机制尚未形成。有些监管部门仍习惯采用传统执法模式,缺乏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进行管控的能力。三是基层监管执法体制尚未理顺。乡镇、街道一级“三整合”改革后,安全生产执法纳入“大执法”,监管执法有所弱化。同时,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改革尚未到位,“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职能还需进一步整合。

(四)法规制度体系仍需完善。一是部分规定跟不上实际需要。现行法规部分条款不够细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甚至有些不同位阶的规定冲突、不一致,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管的需要,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有法难依”的现象。二是相关领域地方标准建设滞后。有些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还存在缺失、陈旧以及“打架”的现象,尚未完全做到企业安全生产有标准、政府安全监管有依据。三是责任体系还不够明晰。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对于市场主体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交叉、监管职责边界上仍然存在模糊地带。职能部门之间协同机制不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缺乏常态运行,整体合力有待提高。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之间一些管理职责边界不清,权责不统一,与安全生产“属地管理”不相适应。

三、对策与建议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行动即将结束,但安全生产工作永远在路上。下一步,要坚决贯彻落实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巩固好专项整治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常态化、标准化、制度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本质安全,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一)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把狠抓安全生产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立足主责主业为人民群众筑牢安全屏障。二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真正做到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防止一遇到发展压力就掉入“惯性思维”走老路,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江苏全面有效实施。三要深入分析发展方式、产业结构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着力提升产业、园区、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要深刻认识到安全发展与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形成一整套制度措施办法,切实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在优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新上项目等改革发展中严把安全关,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进一步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一要抓责任细化落实。切实厘清安全责任,让各级党政领导、相关监管部门、企业负责人责任真正上肩,压实到各方面各层级并督促履职尽责,防止漏管失控。二要抓安全风险研判。对重大风险要心里有数,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判,重点时段加密研判。重大风险排查要精细、精准、专业,要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精准执法、精准治理,严防大窟窿,严防盲区死角。三要抓重大隐患整改。对问题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及早向党委政府报告,高度重视、超前部署,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整改到位,防止重大隐患拖成重特大事故灾难。四要抓好科技手段运用。整合集成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业务系统,推动上下数据联通、隐患监督贯通,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数字化和网格化管理全覆盖,不断增强风险防控效能。

(三)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一要强化源头管控。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严格规划准入、规模准入、工艺设备标准和从业人员资质准入,从源头上减少重大风险点。二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聚焦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大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火和防涝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桥梁、燃气、消防、电梯及电力设施的维护保养,有效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三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存量,严格增量管理,对危险程度高、能耗高、效益差、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落后的企业,有序进行关停淘汰,倒逼企业以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方面的水平,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四要推广运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在危化品制造、建筑施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程,发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市场手段作用,提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四)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一要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坚持实干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着力统筹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力量建设,既要有数量保证,更要有素质保证,使应急管理队伍的能力与新时期繁重应急任务的要求相适应。二要加强应急装备配备。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应急通信装备应配尽配,互联共享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信息平台和数据资源,打造务实管用的江苏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实现应急救援装备智能化、轻型化、模块化,提高力量投送速度和救援成效。三要夯实基层基础。面向乡镇、街道、各类园区、企事业单位等方面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应急力量重点向基层倾斜,切实加强基层监管、网格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筑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根基,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巩固安全发展大局。四要提高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将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和成功经验做法按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可操作、有针对性的法律规范,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思维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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