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络工作室等履职平台,是各级人大代表就近接待选民、听取意见、征集建议、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监督岗、宣传站”。2022 年
7 月 1 日,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人大在区人民法院辛丰法庭设立全市首家驻人民法庭“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与司法机关共同打造“代表履职、协同解纷、接受监督、汇聚民意”四位一体工作平台。代表工作室成立以来,人大代表定期有序进驻履职,全面履行参与接待群众、旁听评议庭审、见证强制执行、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诉前和诉中调解案件、化解涉诉信访。目前,镇江全市 15 个基层人民法庭,已全部设立人民法庭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 实现了代表履职与监督司法的有机融合、“同频共振”,“人大+法院”、“代表+法官”工作机制有效增强了监督职能,提升了司法质效,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和民主法治建设。
一、“人民法庭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的实践经验
代表联络工作室设立两年多来,坚持人大代表履职与人民法庭职能对接融通,“置顶”群众利益,助推司法为民,使“小阵地”释放出“大能量”,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司法监督理念更加坚固、成效不断显现。
(一)坚持“三常”要求,代表履职“有为有力”。一是学习履职常态化。建立人大代表与法庭联合学习制度,采取专家讲课与讨论相结合、辅导与自学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工作室配备了常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等丰富的业务学习资料, 供代表学习履职业务知识,让代表在工作室这个“微课堂”里“充电蓄能”。二是接待选民常态化。基层法庭代表联络工作室作为群众反映诉求的主阵地,严格落实“群众接待日”制度,畅通人大闭会期间代表与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便于群众不出乡镇就可向代表反映所求、所盼、所需,也便于代表掌握第一手社情民意。运用“互联网+”代表联络方式,建立微信群联络平台,建立代表意见建议集中会办机制,完善“收集—整理—转办—跟踪—反馈—评价”闭环程序。三是开展监督常态化。镇人大每季度组织一次旁听评议庭审活动,选取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涉民生案件,组织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并对庭审程序的合法性、审判人员的庭审能力和司法作风等进行靶向式评议。创新开展“全景式”人大代表监督模式,借助智能化、信息化手段,与法院审判法庭远程对接、同步连线,实现开庭场景一键调取、案件庭审实时监督。健全机制,法庭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见证执行活动,全程监督、沉浸体验执行行为。
(二)严格“三全”标准,沟通联络“线上线下”。一是进驻代表全覆盖。按照人大代表居住地、所属选区以及联系镇(街道) 进行划分,丹徒区、镇人大将基层法庭辖区内 170 名人大代表纳入驻地代表联络工作室,并实行分片区轮流进驻,每周进驻法庭一次,每次安排 2 至 4 名代表开展履职活动,形成了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同声发力的组织体系,确保代表联络工作室“用起来、动起来、活起来”。二是联络代表全天候。镇人大与法庭紧密联动,积极探索“互联网+”代表联络方式,确定网上联络工作专员,建立微信群联络平台,积极打造服务人民群众的“指尖工作联络室”,推进“线上”和“线下”融合、“实体”与“网络” 互补,让群众不受时空限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代表及时回应、高效履职,以代表联络室“智慧化”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全天候”“零距离”。三是集中会办全流程。建立代表意见建议集中会办机制,完善代表反映事项的“收集—整理—转办—跟踪—反馈—评价”闭环运行工作程序,及时梳理、归纳、跟踪人大代表关注案件以及代表反映的其他问题,明确办理期限,逐项研究落实,完善台账资料,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关注问题的办理进展情况。通过严格执行“三全”要求,绘就了法庭与代表沟通联络的“同心圆”。
(三)推进“三融”建设,基层治理“共促共建”。一是与诉源治理相融合。法庭驻地镇人大以“法官进网格”为重要抓手, 引导人大代表全方位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法官和代表每月共同进网入格,与基层一线建立常态化工作对接制度,积极开展纠纷排查、化解矛盾、指导调解等工作,通过诊疗式治理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助力推进无讼村居(社区)建设。二是与协同解纷相融合。建立“匹配式调解”工作机制,根据案件和矛盾发生的“不定时”“频率高”“多样化”特点,充分发挥代表熟悉片区乡风民俗、了解矛盾双方情况的优势,灵活安排各级代表协助法官有的放矢做好解纷工作。辛丰镇老人沈某某的三个子女对其母赡养事宜发生争议,三子女均表示同意赡养老人,但具体赡养方式存在分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镇人大与法庭通过案件匹配机制确定镇人大代表蒋菊荣参与调解,通过摆事实、讲道理, 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和心理疏导,最终达成赡养协议,圆满解决了老人的“烦心事”。三是与法治宣传相融合。创新“法官+ 代表”的沉浸式普法模式,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巡回审判、集市普法等进行法治宣传,开展“法官释法、代表说理”活动,提升基层群众法治观念。法庭在辛丰镇龙山村朱氏宗祠就一起“小麦换面”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人大代表和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向当事人开展释法析理,最终达成判后调解协议。该活动先后被国家、省、市等多家媒体报道,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通过内容定制、载体创新,开展便民利民普法活动,法庭法官携人大代表参加妇女维权普法情景剧汇演活动,选取热点案例,采用情景剧的形式,为妇女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了精准有效的法律指导。
二、“人民法庭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实践过程中,对代表联络室建设的推进思路、工作机制和联络、监督功能还有一些不到位、不完善之处:
一是性质定位认识不够清晰。没有充分认识到人民法庭代表联络工作室,是人大代表就近接待选民、听取意见、征集建议、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有的人大干部片面认为,在工作室运行过程中存在人大监督权和司法权错位、代表的身份和角色越位的问题,对该代表联络室的性质定位、运行机制不清晰, 对发挥代表作用、汇集民意民智、监督公正司法、推动在司法履职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职能作用认识不到位。
二是人大主导作用尚未凸显。人民法庭人大代表联络室由基层人大设立,实际运行中,部分镇人大统筹协调、主导运作职责履行不充分,在活动安排、代表进驻、参与解纷等方面主动性、创造性不够。作为联络室的关键参与主体,部分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而相应的激励和考核机制不健全。部分区、镇人大未将法庭代表联络工作纳入年度代表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 这方面有待完善履职考评内容,加强正向激励,促进代表更好履职。
三是民情民意反映不够充分。人民法庭“人大代表联络工
作室”,顾名思义,首先要充分发挥好代表联络的功能。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代表围绕司法监督,积极、主动征集、反映民意不够,通过座谈、听庭、接访、法治宣传、听取个案裁判后诉讼参与人的意见作用不明显,“民意窗、连心桥、监督岗、宣传站”的属性需要进一步彰显。
四是监督司法成效需要提升。“代表+法庭”“代表+庭审” “代表+法官”“代表+调解”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代表工作、监督工作、司法工作贯通衔接不够紧密。人大代表对司法审判中的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收集、整理、提交、督促机制不健全, 镇人大以代表联络室为监督平台和工作抓手推动提升司法质效、以履职“小平台”赋能基层民主和社会治理的探索实践需要不断强化。
三、提升“人民法庭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运行质效的对策
(一)把握一个前提---统一认识、明晰定位。明晰定位是
向纵深推进人民法庭“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建设的目标和重点所在。要准确界定“联络工作室”的性质和定位,重在强化代表联络、深化司法监督、汇集社情民意,将代表联络室建设成为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履行职责的载体、监督促进司法的平台、掌握民情民愿的场所。定位明确后,人大监督权和司法权就不会错位,代表的身份和角色就不会越位,这样才能不偏离正轨,真正实现设立的目的和初衷,从而构筑人大与法院工作的联络点,基层民主与法治建设的交汇点,代表工作与司法监督的契合点“三点统一”体系。要按照注重规范、方便群众、讲究实效的原则, 镇人大和法庭共同制定代表评议、协同解纷、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联合学习等制度规范,强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增强代表联络工作的经常性和有效性,逐步形成县区人大、法院加强指导, 乡镇人大具体负责,人民法庭密切协同,三级代表广泛参与,线下实体平台和线上网络平台共同发力的工作体系。
(二)立足一个基础---人大主导、代表主体。法庭代表联络室由人大设立,镇人大必须统筹协调、主导运作、健全机制, 在活动安排、代表进驻、参与解纷等方面掌握主动性、体现监督性,防止联络和监督功能的缺位、错位。在实际运行中,人大代表开展协同解纷和化解信访,要做到紧扣代表联络这条主业主线进行,人大代表通过履职平台既参与、协助做好法庭工作,但更主要担负起司法监督和民意代言的职责,促进代表把主要精力放在诉源治理和诉前化解上,防止“代表联络室”异化为“调解室”、“信访室”。强化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这是人民法庭“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运行的基础所在。区、镇人大应当把法庭代表联络室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聚焦“高度、精度、亮度”,找准代表履职与监督司法的发力点和创新点,聚焦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代表职责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有力推动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紧扣一个关键---加强联络、做优监督。在联络室运行过程中,区、镇人大应当着力把握联络这个关键职责,组织代表积极主动征集、反映民意,通过座谈、接访、听取个案裁判后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建议等方式,全面及时加以收集、梳理、反馈, 促进法庭公正、高效办案,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司法透明度,真正发挥代表在基层群众和人民法庭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保证代表多层次、全方位了解、监督法庭工作,精心构建“代表+法庭”、“代表+庭审”、“代表+法官”、“代表+调解”工作机制,延伸监督触角,着力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信访督办、评议法庭、法治宣传、立法联系等方面有更加明显成效,促进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更实、更准、更有力。注重把握代表联络的基本要求,做到不干预司法裁判,不泄露审判秘密,防止影响法庭公正审判。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庭应以联络室为纽带,常态化主动听取、征集镇人大和辖区各级代表对法庭、法官工作的意见建议,借力人大代表破解涉案信访、深化普法宣传、听取社情民意,以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宗旨, 提升人民法庭在辖区社会治理中的前沿阵地作用与区域法治建设中的贡献度和影响力。
(四)突出一个抓手---强化功能、增进融合。一是注重集成化建设。通过人民法庭“代表联络工作室”促进代表履职、司法监督、司法效能三者有机联系,融合发展,共同提升。以联络室为载体,强化代表职责。代表是人大最大的资源、最大的潜力,
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也是法定职务。市、区、镇人大应将法庭代表联络工作纳入年度代表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完善履职考评内容,加强正向激励,推动代表提高履职积极性和实效性,让群众通过法庭代表联络室更加感受到代表在身边、代表在行动、代表有作为。要切实将代表工作、监督工作、司法工作贯通衔接、同频共振,体现法庭代表工作室的价值所在。二是注重实质化建设。持续不断健全法庭代表联络室实质化运行的举措, 制定、完善相关工作规定、工作流程和工作清单,有效提升规范性、衔接性、实用性。通过制度规范和执行,全面展现四大平台作用,做到有活动、有数据、有案例、有场景、有经验宣传作支撑,让案件当事人、基层群众、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实现对“代表联络室”的工作可观、效应可感、载体可依托、代表可信赖。三是注重品质化建设。人民法庭“代表联络工作室”的建设和运行,应当做到统一化、规范化与差异化、个性化统筹兼顾,避免过度同质化,争取实现“一庭一特”。联络室之间既要互学互鉴, 也要求新求精,彰显地域性特点,体现与基层民主法治、社会治理的协同性、适应性。适当丰富代表联络室的法治元素,可以在原有基础上嵌入“立法直通车”功能,在地方性法规制定、执行、评价的意见建议征集中发挥作用,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力打造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点和示范点。应当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代表联络工作室”在诉源治理中的促进作用, 以“融合法庭”和“法官进网格”为依托,
引导人大代表融入基层治理大局,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对于辖区内涉诉矛盾隐患、苗头性问题等,通过“融合法庭”对接联系法官和代表先行调解,充分听取民意,将法治资源下沉共享,为基层解纷提供专业支撑,全力打造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止于萌芽的诉源治理模式。
(五)明确一个方向---拓展阵地、形成规模。司法监督面 广量大,法庭“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的覆盖面还不够宽泛,在 一个辖市区一般只有 1-2 个人民法庭,辐射范围和影响力受到一定限制。司法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力求形成规模 效应,做到“三个拓展”:一是在地域上,对参与联络室履职的 人大代表,从法庭所在乡镇,拓展到法庭所辖镇街、园区,解决 法庭驻在镇的镇级代表数量不多、不能覆盖法庭全部辖区的问题; 二是在参与主体上,从镇人大代表,尝试拓展到街道(园区)的 议政会代表,解决街道(园区)没有镇级代表、参与代表联络的 主体缺失的问题;三是在平台打造上,积极探索拓展驻司法机关 的人大代表监督联络平台,如在检察机关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 以此促进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贯通衔接、执法检查与行政检察形 成合力、检察官释法与代表说理优势互补,同时在未成年人权益 保护、公益诉讼等方面实现新跨越,通过设立人大代表监督联络 工作站,构建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联动新模式,将践行全过 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履职各环节,在共融、共建、共治中赋能司 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过驻司法机关代表监督联络站、室等履职平台的健全完善, 全面发挥联系群众的好桥梁、代表履职的好载体、听取建议的好 场所、监督司法的好阵地职能作用,真正形成矩阵效应,促进提 升司法质效,切实将民心民意民智融入司法,开创基层人大正确 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新局面,更好地绘就全过程人民民主 基层新实践的生动图景。(作者: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 范小荣 费海新 张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