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6-06-03 15:56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
本次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了《〈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为了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适时对与相关上位法和国家宏观政策不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适应、与实际情况变化不相符的规定开展清理,十分必要,修改后的内容符合上位法规定和现实需要。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5月26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进行统一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对防范统计造假有专门指示,中央相关文件有明确工作要求,省委对此也有具体部署。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也将相关要求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江苏省统计条例》应当对照相关要求作进一步完善。因此,建议推迟审议通过《江苏省统计条例(修正草案)》,后续法制委、法工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修正草案作进一步研究论证、修改完善,适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此外,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部分法规修正草案作了个别文字、技术修改。
法制委员会已按照上述意见提出《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建议主任会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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