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02-06 16:10
(2026年2月6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樊金龙同志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人大工作总体要求和202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上下联动、提质增效,紧紧依靠全体人大代表,扎实推进高质量立法、高效能监督、高水平代表工作、高标准自身建设,持续提升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丰富和拓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内涵和实践特色,为实现全省“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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