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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财政科技类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07-07 11:15

听取和审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既是深入贯彻预算审查拓展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我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举措。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财政科技类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报告,并对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了专题询问。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表示赞成,普遍认为,近年来我省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从建设“科技大省”,到建设“科技强省”,再到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科技创新实践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逐年增加,重大科技攻关持续发力,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科技创新投入的“真金白银”,更得益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不断提升。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当前我省科技强省建设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上打头阵”的重大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着力解决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我省“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和高水平科技强省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具体审议意见:

一是持续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要深刻地认识到基础研究的先导地位与战略意义,坚持把基础研究作为财政科技支出的重点领域,稳步提升全省研发投入强度和基础研究投入占比。要客观分析评价我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现状和水平,立足国家所需、江苏所能,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争取更多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重大项目落户江苏,切实筑强科技基础能力。要积极谋划布局我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努力抢占科技竞争和未来发展制高点。

二是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要加强载体建设,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大创新人才和创新资源投入,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建设3类载体,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推进高新园区和高等院校“双高协同”创新发展,着力开展“有组织科研+有组织转化”,支持省内高新园区和高等院校联动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教育才。加强成果应用,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保费补偿等政策,支持实施“三首”产品示范应用项目。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院校协作、市场运作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

三是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式。要把握科技创新的内在规律,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前资助+后补助”的扶持模式,在竞争性立项支持科研项目的基础上,采用导向明确的“后补助”,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激励效果。健全多层次支持体系,加快建立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支持体系,对大中小型企业实行不同的支持策略,大型企业以支持企业增强创新能力为主,中型企业以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项目支持为主,小微企业以科技金融、股权投资等有偿方式支持为主。完善科技金融支持方式,积极发挥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增信作用,扩大科技企业融资担保规模,持续实施国家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引导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优惠贷款。落实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政策,减轻初创期企业融资负担。发挥科技类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坚持投小、投早、投硬科技。

四是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审慎包容和规范管理相统一的原则,完善符合科研特点和运行规律的绩效评价体系,有效落实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挂钩机制。完善科研经费使用考核体系,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从重短期效益向重中长期创新成果转变。建立完善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不同科研活动相适应的分类评价制度,科学设置产业发展贡献度、技术成果转化率等指标,不断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绩效。强化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明确申报条件、标准,加强项目审查管理,谨慎立项、严格评审,减少终止、撤销项目数量。明确验收专家遴选标准,健全项目验收管理机制,克服“唯论文”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健全反馈整改、信息公开、考核问责、结果应用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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