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江苏省202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江苏省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江苏省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江苏省2024年省级财政决算。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4年以来,省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及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主动应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组织收入,强化重点支出保障,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加大财政改革力度,财政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较好完成了2024年省级预算,实现了2025年上半年财政平稳运行。省审计厅依法组织审计,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健全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省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和地区,对审计查出问题压实责任、抓好整改,并在2026年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和审计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用足用好存量政策和稳经济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落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用好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转移支付资金、政府投资基金、财政补助等各种政策工具,强化政策的集成协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加强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跟踪问效,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让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持续优化收支结构。深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机制,依法依规组织财税收入,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税源监测,大力培植财源,深挖增收潜力。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重点、节用裕民,加大财政对促进消费的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支持落实稳就业政策,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强化全口径收支预算管理,增强省级调控能力,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力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落实好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快省级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
三、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以改革提效能促发展。系统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改革,加强跟踪评估,推动创新举措转化为制度成果。优化资金拨付机制,实现更多财政资金免申直达。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项目梳理、评审、优化等工作,推动打破支出结构固化格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指标体系,持续优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有序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征收覆盖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加大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力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高度关注财政可持续发展,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加强未来一定阶段财政运行风险研判,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着力解决跨年度预算平衡问题。做好专项债券“自审自发”工作,注重培育服务列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的高质量项目,加强债券资金全流程管理,完善偿还机制,确保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积极争取国家债务限额空间等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清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快压降融资平台数量并推动实现市场化转型。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五、提升审计工作质效,以审促治抓好整改。审计部门要更加科学规范开展审计监督,加强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同向发力,拓展审计监督广度与深度。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进一步完善制度,实现审计整改成效最大化。善用问责利器,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形成威慑效应。落实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提升审计信息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