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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改革创新专项监督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10-28 15:51

9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关于农村改革创新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监督报告表示赞成,认为报告严格对照省委、省政府《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行动方案》,系统梳理农村改革创新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地指出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大家一致认为,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总牵头作用,有力指导各地落实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推动土地综合整治、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县域改革集成、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十余项重点任务落实,呈现改革经验推广有力、改革试点推进有序、市场机制改革有方、城乡融合改革有效的特点。但对照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的任务目标,推进深层次改革的动力还不强,化解改革矛盾的办法还不多,改革盘活资源的路径还不宽,加快改革的要素保障还不足,改革发展的制度机制还不完善。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必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扛起“走在前、做示范”的责任使命,坚持解放思想、先立后破、审慎稳妥的原则,牢牢把握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这条主线,把改革创新作为乡村全面振兴的动力,聚焦“人、地、钱”三个关键要素,统筹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高质量城乡融合发展。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更大力度纵深推进改革。聚焦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切实加强农村改革创新的顶层设计,以系统观念谋划“十五五”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局中统筹推进相关工作。一是整合改革力量。加强组织协调、部门协作,明确具体任务、细化落实举措,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和企业等群体积极参与农村改革,共同推进乡村振兴。二是加强改革研究。推动地方各级政府研究改革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瓶颈问题,回应基层期盼和诉求,加强改革形势研判和效果评估,深化对基层改革创新工作的指导。三是营造改革氛围。把农村改革创新作为省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推动作用,采取加大资金补助等方式,调动基层主动改革、勇于创新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推广改革成果,更加有效盘活乡村资源。聚焦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总结改革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推广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等相关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制度成果,顺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破解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障碍。一是拓宽土地延包工作内涵。系统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大相关工作财政支持力度,因地制宜解决好人地矛盾。理清“大稳定”和“小调整”的关系,在调什么、怎么调上形成明确要求,同时围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解决好承包地碎片化的问题。二是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加快制定“一户一宅”具体实施细则,妥善处理宅基地申请、“一户多宅”、超占面积等难题。加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政策研究,优化村庄规划,保障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制定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三是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整合。加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力度,探索在县域或乡镇范围内进行空间置换的办法归并建设用地。按照中央部署,进一步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金融机构全面开展相关抵押融资贷款业务。

三、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更多举措发展特色产业。聚焦乡村产业振兴,把激活要素、市场和各类经营主体作为农村改革创新的重点,进一步完善支农惠农、联农带农政策体系。一是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持续关注“谁来种地”的问题,加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的扶持力度,培育适应、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农人”。加快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二是加大种粮主体支持力度。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加大耕地地力保护、新技术应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补贴力度,健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收储调控制度机制,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合理收益。三是加大产业创新融合力度。支持各地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培育品种品质优良、规模体量较大、融合程度较深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深入开发农业农村多种功能、多元价值,推动农业与文化、教育、旅游、康养等深度融合,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业态模式。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更高质量深化城乡融合。聚焦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健全推进机制、完善支持政策,深化县城新型城镇化改革。一是创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丰富承包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制度,建立自愿有偿退出办法,夯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基础。二是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以县域为整体,坚持建管用并举,统筹规划建设交通物流、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三是支持发展要素向乡村流动。建立健全农业科研院所和涉农高校人员下乡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建立健全集体经济职业经理人选聘机制,支持各类人才下乡兴业。统筹县域集体资产、土地、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等资源要素,鼓励社会资本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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