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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10-28 15:50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和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全省国有资产规模和管理质效持续提升。

综合报告紧扣“全口径、全覆盖” 的要求,注重报告和报表相结合,全面反映了2024年度全省国有资产总体情况、管理成效及存在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举措。专项报告详实反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报告了完善管理体制机制、资产清查盘活、提升使用效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等管理工作情况,深入剖析了存在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举措。总的来看,“两个报告”反映情况较为全面,问题查找和分析比较深入,工作举措切实可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高度重视当前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如国有资本布局还需持续优化、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还需继续筑牢、数字化管理水平还需继续提升、部分资产底数还不够清楚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管理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审议了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提出如下具体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一是全面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建立全口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台账和数据库,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及时核对财务账与资产账,确保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二是持续推进资产入账工作,重点做好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登记入账核算,探索推进数据入账工作,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数据基础。三是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针对部分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确权登记存在的制度障碍,全面系统梳理、建立清单、集中会办、简化流程、一事一议,逐一整改销号,切实推进解决权证不全、权属不清等老大难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力度。目标路径上,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资产盘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资产盘活与化解债务风险的整体推进,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区,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财政可持续能力,合理支持新项目建设。具体举措上,要加大摸查盘活力度,对闲置资产数量、价值、状态、构成、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登记,将闲置、长期低效运转及超标准配置的国有资产,通过集中拍卖、公开招租、统一调剂等方式盘活使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做到闲置资产能盘尽盘,能用则用,能卖则卖,能租则租,具备条件的积极推向市场。

三、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针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还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重占有轻共享现象,通过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约束力,形成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环节深度融合,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健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针对公物仓和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使用效率不高,大型科研仪器、医疗设备等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调剂共享利用不够等问题,建立健全激励引导机制,激发相关地区、部门主动盘活、充分释放低效闲置资产潜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益。三是优化资产绩效管理机制,建立涵盖资产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操作规程,推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进一步深化拓展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人大监督视角、反映人大监督特点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全面、科学评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要把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保持监督的连续性,开展好跟踪监督,每年听取意见建议落实情况,持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得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注重和纪委、监委、财政、审计密切配合,实现监督合力、视角互补、链条延伸,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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