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正所谓“天下之本在家”。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耕读传家、勤俭持家,知书达礼、遵纪守法,家和万事兴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铭记在中国人的心中,融入中国人的血脉,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是家庭文明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风是一个家族或家庭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和精神传统,体现了一个家庭的核心价值观与文化传承。它通过代际传递,塑造家庭成员的行为习惯、价值取向和处世态度。家风中的“孝悌”升华为国家的“忠义”,“勤俭”延伸为社会的“节约”,“诚信”转化为市场的“契约”。传统社会通过“礼法合治”实现稳定,家风承担了基层教化的核心功能。
在当代社会,家风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家庭结构的变迁、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以及数字技术的冲击,使得传统家风的传承机制逐渐瓦解。许多家庭将“考名校”“高收入”作为首要目标,忽视了“诚信”“友善”等品德的培养,功利化的教育倾向使得家风的道德根基逐渐消解。与此同时,数字技术的普及加剧了家庭关系的疏离,短视频、网络游戏挤占了亲情互动的时间,算法推荐制造的“信息茧房”使得代际价值观差异加剧。社会上因沉迷“饭圈文化”与父母决裂的案例,暴露了数字时代家风建设的全新挑战。如何在当下既保留“仁义礼智信”的文化内核,又融入“平等”“法治”“创新”等时代精神?
面对家风建设的现实困境,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可以通过立法、监督、代表履职等多维发力,为家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政策支持和社会引导。
立法助推。可以通过制定一些“小块灵”的立法作为对上位法的有效补充,如江苏省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工作,将上位法难以说明和列举的普遍性要求,通过地方立法细化相应规则,明确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在家风建设中的责任;通过财政支持和项目推动,为家风建设提供必要的资源;通过项目示范引领,推动打造家风建设的示范工程;通过制度创新将传统家风转化为现代社会治理资源,结合法律规范、社会引导和文化传承,构建系统化的制度框架;
监督提效。可以通过专项监督和专题询问,确保家风建设政策的落地见效。江苏省人大对《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评估家风教育进社区、进学校的成效,推动了政策的有效实施。通过监督机制,人大常委会能够及时发现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确保家风建设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在家校社协同育人方面,可以推动建立“家庭-学校-社区”协同育人机制,将家风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社区活动中。这一机制不仅整合了各方资源,还通过协同育人,提升了家风教育的效果。此外,可以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家风建设,提供专业化服务,通过联合社会组织开展家风培训、家风咨询等服务,有效补充政府资源的不足;
代表建言。人大代表可以通过调研、建议和主题活动,发挥桥梁作用,推动家风建设的深入开展,通过媒体宣传和文化活动,营造家风建设的社会氛围。全国人大代表曾提出加强家庭教育的建议,强调家风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教育部已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推广。这一建议不仅提升了家风教育的社会关注度,还为学校开展家风教育提供了政策支持。人大代表还可以通过主题活动,如“人大代表进社区讲家风”,分享家风故事,推动家风文化深入人心,还可以推动举办“家风文化节”“家风论坛”等活动,吸引社会各界参与;可以利用数字化手段,推动家风文化的创新传播。如利用VR技术复原名人家风场景等;优化宣传参与的形式,对不同的受众分别采用适合其群体的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更多地发挥互联网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等优势,提升宣传效果。
“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家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制度保障、社会参与和文化滋养。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多维发力为家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政策支持和社会引导。唯有让优良家风成为每个家庭的精神底色,才能汇聚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磅礴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