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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宏亮:依法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2025-02-14 15:12  来源:人民与权力  报送单位:江苏人大网编辑

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是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深刻感受到,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为区县一级人大依法行使的重要职权,虽然具有严格的法定性、广泛的人民性和极大的权威性,但在依法行使上仍存在主观顾虑影响决定权行使、前期论证不足导致决定质量受影响、决定范围偏窄、对决定落实情况跟进不足等短板。现就人大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如何“补短板、强弱项”,谋求“走在前、当示范”,提出三点建议。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党委的重视和支持程度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推进起着决定性作用。要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党委、人大、政府各自的职责要求,构建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履职、政府认真执行并向人大报告的有效机制。同时,紧密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提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能力水平,及时将党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确保党委决策落地生根。

严格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依法履职的关键在于制度规范。要从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入手,明确必须报告的重大事项,构建涵盖“民意征集”“依法决定”“监督助推”“系统评价”的全流程制度体系,确保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优化协调机制。健全党委办牵头,人大办、政府办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协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议题,制定年度清单和工作计划,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行政相对人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形成全面、客观、准确的综合报告,为作出科学合理的决议、决定提供坚实依据。三是开展公示。适时借助网络、报刊等媒体平台,将重大事项议题及决定草案内容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四是实施听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涉及基本民生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及时组织听证会,让利益相关方充分表达诉求,为决策提供更广泛的民意基础。五是邀请专家论证评估。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事项,适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借助专业力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六是监督助推实施。加强对重大事项决定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开展效果表决,强化责任追究,公开表决结果,确保决定取得实际成效。

提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实效。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要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绩效导向。要精准选题,聚焦“法律法规有规定、党委有要求、过去有基础、群众有期盼”的重大事项,精心筛选出“群众高兴、党委满意、人大关注、政府支持”的重大议题,确保议题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届人大任期内,集中精力深入讨论决定5个左右重大事项,少而精、求实效。要强化落实,从切实解决问题、提高决定绩效出发,持续落实重大决定事项公示公开、跟踪监督和科学评价制度,让重大决定事项在制度框架内、在群众监督下严格执行,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地,促进法律法规实施、群众关切问题解决。

守正创新是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发展的动力源泉。我们要守制度之正、创方法之新,高质量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作者系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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