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建立双向转诊具体办法、为重点人群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保障……《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基层医疗卫生是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条例》为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权利,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8月9日下午,《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
畅通渠道,明确建立双向转诊具体办法
如何减轻医疗负担,让群众更快、更好就诊,是《条例》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条例》明确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具体办法,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急慢分治,提高就诊效率。落实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让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更安心、更放心。畅通转诊渠道,重点推动医院将急性病、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有承接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治疗、康复。
双向转诊,如何处理医疗费用报销?为了鼓励和引导百姓分级就诊、有序转诊,《条例》规定医保部门对按照规定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的参保人员,制定差异化支付政策,提高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对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自付比例可分别比二、三级医院降低15至25个百分点。对严格执行转诊程序,由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治疗的,免收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俞善浚向记者介绍,“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5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00元。”
医养结合,关注重点人群康养服务
记者发现,《条例》关注到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条例》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免费向辖区内公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六周岁以下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等重点人群,定期开展随访、宣教、体检、评估等健康管理服务,实施健康信息监测和动态跟踪管理。需要注意的是,《条例》还规定服务项目需要在服务场所进行公示,同时不得拒绝提供或者扣减免费服务项目,不得对规定范围内的免费服务项目收费。
对于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康复期患者或其他行动不便的人员,看病就医是一大难题。《条例》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将将医疗服务送进家门。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主任谭颖表示,将围绕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需求,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为失能失智和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家庭病床等服务。费用方面,《条例》规定符合规定的家庭病床等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幸福的晚年生活,离不开医养结合服务的供给。《条例》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逐步提高康复、护理床位比例,设置老年护理、安宁疗护床位。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并与周边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共建,为老年人提供诊疗、护理、康复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便捷、完善的医养服务。
引才留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保障
在完善基层医疗配套政策的同时,如何将优秀医学人才留在基层,成了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记者了解到,根据近年招聘情况,有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岗位难以形成充分竞争。针对这一问题,《条例》指出,在符合执业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可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对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和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与该岗位开考比例相同的,可直接采取面试等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招聘全科、儿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的,可简化招聘程序。对于紧缺型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一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定向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我们将落实国家和我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激励要求,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在此基础上,根据年度收支节余的情况,可按照‘两个允许’的原则再次增核绩效工资总量。”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健指出。此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资发放项目,并允许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模式,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范围。
在工资评定和退休待遇方面,《条例》明确江苏省乡(含乡)以下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级;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合理提高基层卫生工作者退休待遇。
减轻职称评价压力,加强基层卫生人员表彰激励。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设立社区卫生高级资格,《条例》对外语和计算机不再要求,论文和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同时将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全面下放到设区市。“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江苏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和‘江苏省名中医’已纳入省级工作部门评比表彰保留项目目录。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卫健委在开展评比表彰时,坚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切实发挥表彰对基层卫生工作激励导向作用。”陈健表示。
摄影于同化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