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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法论治丨@所有打工人,这些都是你关心的!
2022-01-24 19:00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就业,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民生冷暖。江苏作为经济大省,也是人口大省、就业大省,一直高度重视就业问题。2022年1月23日,《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这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在代表大会上审议地方法规。

为了让大家对《条例》有更全面的了解,1月24日中午,《新闻评谈》特别节目“谈法论治”邀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腊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宏伟走进直播间,就大家所关心的就业问题和《条例》的亮点进行解读。

(王腊生)

(张宏伟)

就业,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各界都很关注,实践中也需要依法采取措施加以引导和促进。

200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正式施行。

2008年12月,江苏省政府颁布《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要求全省上下推动就业促进法在江苏的全面有效实施。

2022年1月23日,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表决通过。

关于重点群体的就业需求

说到就业,我们自然就会想到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其他一些特殊群体,他们在求职和就业过程中会有不同的需求,也会遇到不同的困难和问题。对于这些重点群体的就业需求,《条例》中有没有就帮扶措施做出一些规定呢?

节目中,张宏伟副厅长介绍到,条例设就业援助一章,用了十一条来具体规定对重点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措施。

1 根据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不同特点,规定相应的就业帮扶措施,精准施策促进多渠道就业。

2 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明确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就业援助的途径,增强就业援助的精准性。

3 规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4 规定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的特别帮扶措施。

以促进和帮扶大学生就业为例,江苏每年全省高校毕业生总数均在全国前列,大学毕业生就业,是很多在读学生关注的问题,也是每年社会热议的问题。条例对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作出了积极回应。

一方面,明确对大学生就业给予重点帮扶。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帮扶。另一方面,在政策支持、创业扶持、就业服务、职业教育等方面,对大学生群体也给予特别关注,包括学校开展就业指导培养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政府定期发布创业项目信息,鼓励引导大学生返乡入乡创业等内容。

就业中的热点问题

不同的就业群体也有不同的需求,传统经济的转型升级给就业也带来一些新的变化。近些年我们就发现,在就业市场中出现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比如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三孩女性就业遇到了一些问题;而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也遇到了一些就业问题;同时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王腊生介绍,针对这些就业群体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业促进条例”也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一方面,坚持经济发展导向,强化产业、财税、外贸、金融、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对就业的支持,实现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主要包括:

一是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经济发展吸纳带动就业作用。

二是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

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

四是明确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

五是明确促进就业的财税、投资、外贸、金融、土地、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具体政策措施。

六是要求为老龄人口和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的女性劳动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解决社会关注的就业领域“一老一小”问题。

此外,条例还将“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等政策制度化、具体化,对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创业服务体系、人力资源服务体系、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系统构建符合江苏实际、具有江苏特色的就业促进体系和长效机制。

疫情以来对就业的影响和冲击是巨大的。江苏立法促进就业,为 “安居乐业”提供坚实保障,也为江苏人送去一份信心和底气,意义重大。

同样,就业者也需要打破传统就业 " 执念 ",积极寻找更宽的、更适合自己的就业渠道。有了法律、政策、机制、人心的同向用力,有了社会各方的理解与协作,我们一定能战胜各种困难,解决好就业难题,呵护好就业意愿,温暖每一个心怀梦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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