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嘉宾: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花玉军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 邵进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钱宁
2025年9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的积极举措,对进一步满足多元化、数字化、网络化为特征的读者阅读需求,以法治方式促进我省公共图书馆高质量发展,意义十分重要。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条例,本刊特邀三位参与制定条例的嘉宾为您作全方位的解读。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花玉军:条例共6章49条,紧紧围绕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按照把握上位法精神、总结成熟做法、回应实践新需求的思路,进一步就推动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一整套制度设计:
(一)健全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一是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保障公共图书馆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至少设立一个公共图书馆,乡镇(街道)可以根据实际因地制宜设立公共图书馆。二是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三是明晰公共图书馆业务指导关系,明确省、设区的市、县级公共图书馆职能;明确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市级公共图书馆为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心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统一业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本行政区域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总馆,统筹推动本行政区域总分馆建设。
(二)完善公共图书馆运行管理机制。一是规定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收集整理的方式和范围,明确文献信息工作重点;二是细化古籍保护工作要求;三是明确交存要求,规定出版单位应当自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正式出版物出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省级公共图书馆交存一册(套、件)正式出版物;四是明确总分馆制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和工作要求。
(三)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水平。一是科学划定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范围;二是明确各级公共图书馆的最低开放时长,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根据社会公众需求提供延时服务、错时服务和特定时间服务;三是强化公共图书馆对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要求;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为代表、委员提供信息服务;五是鼓励公共图书馆与博物馆、档案馆、学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共同推进古籍活化利用;六是明确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相关内容,增强图书馆提供数字资源和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的能力。
(四)加强公共图书馆的保障和监督。一是明确政府保障责任,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二是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公共图书馆的配套设施建设;三是强化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公共图书馆人才引进、培育和激励机制;四是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五是对读者个人信息安全以及公共图书馆运营、古籍管理等安全保障作出规定。
问:条例提到了不少推动公共图书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以及“智慧图书馆”建设的内容。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有关情况。
邵进:条例从设立、运行、服务与保障等角度,推动现代技术在更多领域的运用,全方位促进公共图书馆的数智化发展。(一)明确总体建设目标。鼓励和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运用,要求政府部门加大数字资源的供给、传播和服务推广,推动公共图书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二)提出建筑建设规范。公共图书馆建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同时根据馆藏文献信息规模、功能分布以及业务发展需求,布局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设施,增强图书馆提供数字资源和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的能力。(三)强化运行服务要求。一是基础平台建设。建设数字化资源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媒介和智能终端等载体,提供文献信息线上检索、推介、咨询等服务。二是深化资源建设。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增加专题数据库、电子图书等数字资源的品种和数量,并配备相应的阅读设施设备。三是提升智慧服务。鼓励开发智能化文献查阅、导览等数字阅读服务工具,提供个性化阅读服务,建设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数字阅读空间。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在提升图书馆服务质量的具体规定与举措,以及将如何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钱宁:(一)在基本服务的实施与保障方面。从服务范围看,科学划定了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范围,明确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按程序报批、公示。从服务时间看,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及少儿图书馆(图书馆少儿阅览区)的最低开放时长,鼓励提供延时服务、错时服务和特定时间服务。从服务对象看,强化公共图书馆对少年儿童群体的服务要求,强调公共图书馆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服务要求,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考虑相关特殊需求,配备满足需要的公共设施设备,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从服务方式看,构建更加便捷的服务网络,通过自助借还机(柜)、流动图书车、流动借阅点等服务设施提供便捷服务。从服务内容看,除了基本的文献信息借阅,还明确公共图书馆通过举办讲座、展览、阅读指导等,提供更加丰富的服务内容,推广全民阅读。
(二)在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方面。一是明确提出古籍保护与服务的要求,公共图书馆可以根据古籍分级和保存状态,为社会公众提供相应的阅览服务。二是强化特色借阅服务,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可以根据读者个性化需求采购图书并提供异地配送。三是明确公共图书馆应积极推动长三角等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强合作交流。
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抓好条例实施的重要契机,压实责任,细化举措,认真学法普法,扎实守法用法,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落地见效,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省建设多作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