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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解读
2025-11-17 17:18  来源:法工委

传统工艺美术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代表和重要传承载体,对服务人民美好生活、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江苏是中国工艺美术发展最早的地区之一,传统工艺美术历史悠久、品种丰富、技艺精湛,涵盖工艺雕刻、工艺陶瓷、工艺织绣等11大类100多个小类。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迅速,在全国形成了一定的比较优势。1993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暂行条例》,1997年7月修订为《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条例的实施对我省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的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更好地促进传统工艺美术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决定采取废旧立新方式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

在立法过程中,各立法参与方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常委会一审之后,法制委、法工委会同财经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行业协会和工艺美术从业人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对条例的主要制度和关键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对条例多次进行修改完善。主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关于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的保护扶持。传统工艺美术是技艺与艺术的结合,保护的核心内容就是其独特的手工技艺。条例建立健全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保护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从多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给予扶持和帮助。二是关于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创新发展。根据“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要求,在积极保护、有序传承的基础上,深入挖掘传统工艺美术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创新传统工艺美术表现形式,鼓励开发具备传统特色、适应现代生活的工艺美术品,扶优扶强地方特色工艺美术产业,为其生生不息的发展提供内在活力和外在动力。三是关于传统工艺美术人才的培养传承。针对传统工艺美术人才流失、人才断层、工艺水平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通过完善工艺美术人才职称评定和技能人才评价、支持技艺水平较高人员带徒授艺,鼓励产学研合作、评选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等制度措施,为多渠道 多层次培育培养工艺美术人才提供服务保障。

9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二十七条,主要内容有:

一、进一步明确保护职责

为加强对本省区域内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和发展,条例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相关部门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责任。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传统工艺美术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相关工作。同时规定,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学会以及其他传统工艺美术社会组织按照组织章程和行业规范,协助做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还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工作。

二、突出品种技艺保护

条例明确本省对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实行目录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采取具体保护措施,包括搜集整理建立档案、征集收藏优秀代表作品、依法实施保密、资助研究培养人才、发掘和抢救濒临失传的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等。此外,还从原材料保护、产品质量管理、建立保密制度、知识产权的维护转化和推广应用、设立专业场馆和数字博物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三、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为更好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和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条例从传统工艺美术产业集聚、创新发展、宣传推广等方面作出了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动传统工艺美术产业集群、产业园区、特色村镇、集聚地等传统工艺美术特色区域建设;推动传统工艺美术数字化转化和发展,建设传统工艺美术数字资源库。支持和引导传统工艺美术生产经营者加快工艺美术设计观念、艺术风格、实用价值的创新转化,开发具备传统特色、适应现代生活的工艺美术品和衍生品;加强数字化应用,开展数字化研发设计、个性化定制、质量可追溯管理,建立数字资源档案,发展智慧营销新模式。引导和支持品牌建设融合发展,推动传统工艺美术进校园、进社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经营传统工艺美术,营造传统工艺美术传承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针对传统工艺美术人才流失、人才断层等问题,条例明确了人才培育、引进和服务保障措施,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艺美术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工艺美术行业人才职称评定和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做好人才培育、引进、提升及其服务保障工作;鼓励和支持传统工艺美术生产经营者等加强传统工艺美术人才的培养,支持技艺水平较高的人员带徒授艺;鼓励引导建立传统工艺美术人才培育、产学研合作等基地。

五、规范省工艺美术大师、名人评选

省工艺美术大师、名人的评选是推动传统工艺美术传承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机制。在“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被列入《全国性社会组织评比表彰项目清单》、“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名人)”纳入省级工作部门评比表彰目录管理的背景下,条例明确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江苏省工艺美术名人评选,按照规定颁发证书;评选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省工艺美术大师、省工艺美术名人开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传承相关活动,在艺术创作以及设立工作室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此外,还明确省工艺美术大师、省工艺美术名人应当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持续推动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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