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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8-09-14 15:05

  2018年7月25日在第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科技创新思想的贯彻落实,推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根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5月中旬,常委会组织了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和《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以下简称“省专利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5月16日,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人员会议,听取了马秋林副省长关于专利法和省专利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总体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知识产权局、质监局的相关情况汇报。随后,检查组赴苏州和盐城两市进行实地检查。委托无锡、徐州、淮安三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提交了执法检查报告。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省专利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评估,提交了评估报告。对全国人大2006年、2014年两次来我省执法检查,省人大2015年和这次检查情况进行了认真比较分析。

  现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专利法和省专利促进条例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专利法和省专利促进条例,加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注重发挥专利制度在产业结构调整、创新能力提升方面的引导作用,专利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组织领导和政策措施不断优化

  我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统筹推进,进一步促进了专利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落地生根。2016年以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等文件,进一步强化了依靠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鲜明导向。省政府定期组织召开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省各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设区市均成立了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所属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协调推进全市专利工作。同时,我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专利法和省专利促进条例的宣传,专利法和省专利促进条例纳入全省“七五”普法内容,选取我省专利典型案件开展以案说法,推广“正版正货”承诺等,进一步营造尊重和保护专利权的社会环境。

  (二)专利创造和运用能力不断提升

  专利法和省专利促进条例的深入实施,为科技创新注入新的活力。一是通过优化专利激励政策,着力促进高质量专利创造。从2015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组建79个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切实加强重点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的专利培育。制定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资助政策,重点资助高质量发明专利和国际专利(PCT专利)申请。2017年全省发明专利授权量和PCT专利申请量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长15.3%和88.0%。二是通过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着力推动专利价值实现。支持建设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中高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等重大运营载体,推动成立10亿元规模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鼓励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发展,形成了“一中心、一基金、一网络”的专利运营体系。省知识产权局在江苏大学等高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分割确权和共同申请制度试点,调动高校科研人员的专利转化实施积极性。与金融机构合作,扎实推进专利质押融资工作,近三年全省专利质押融资额累计超过84.5亿元。三是突出企业主体地位,着力提升企业专利实力。省政府专门出台指导性意见,围绕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互联网+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等五大工程。2017年,全省企业申请专利数量较2015年增长了30.9%。扶持企业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行列,涌现出好孩子、中天科技、徐工集团等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四是积极搭建高校、园区、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的平台,促进高校贴近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增加专利产出,转化专利成果。2016年江苏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32.1%,比上年增长0.35个百分点。

  (三)专利保护体系和机制不断完善

  近年来,专利司法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全省法院加强专利审判工作,统一专利案件审判标准,专利审判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全省法院受理的专利侵权案件数量,占全国专利侵权案件数量的8%左右。2017年最高院批复,在南京、苏州成立知识产权法庭,对专利等技术类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江苏法院在全国率先统一实施全省范围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改革试点,初步形成了司法鉴定、专家咨询、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技术调查官以及技术法官等技术事实多元化查明机制,不断增强专利案件审判的专业性、中立性和科学性,提升审判质效,提升江苏专利审判水平和司法保护环境在国际上的认可度。专利行政保护工作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公安、海关等部门加强执法协作,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专利违法行为。近三年,全省累计查处侵权、假冒等专利案件19363件。在全省布局建设63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及分支机构,开通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咨询服务热线,为企业提供维权援助服务。在南京、常州、南通以及丹阳等地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或快速维权中心,设立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及江苏(南京)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逐步形成专利保护的多元化格局。

  (四)专利管理和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合作机制,协调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南京)中心、无锡(国家)外观设计专利信息中心等一批国家级服务载体落户我省,成为支撑我省专利服务业的中坚力量。二是支持专利代理业发展。在全省设立263家专利代理机构,进一步优化了专利服务环境,2017年全省专利申请代理量近36万件。在全国率先制定和推行专利代理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开展专利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推动专利服务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三是加快专业人才培养。省政府在全国率先探索与国家相关部委共建知识产权学院,开展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评定,先后建成20多个知识产权教育研究和培训基地,培训知识产权工程师、知识产权总监和企业负责人。四是加快集聚高端资源。省政府与美国专利商标局签署知识产权合作备忘录,加强与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交流。建立中国以色列常州创新园等国际合作园区,连续多年举办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搭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平台,促进一大批知识产权专业团队、人才和项目在我省落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专利法和省专利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密切度还不高、创新成果能够直接服务于经济的还不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还不活、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够等问题,应当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专利质量总体偏低,与我省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

  近年来,我省每年新增专利申请约50万件,目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9万件,但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专利、国(境)外专利偏少。2017年,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占全省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比重为35.83%,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软件等产业的发明专利授权量占全国同产业的比重均不到9%,物联网与云计算、新能源汽车产业等占比仅5%左右;去年全省国际专利(PCT专利)申请量为4590件,仅为广东的1/6,不及广东省华为一个企业的申请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全国专利质量评价指数显示,我省为70.01,低于北京(91.58)和广东(84.59)。此外,我省的专利创造数量虽然呈现快速增长之势,但难以体现为产业竞争的优势,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较少。全省高校专利申请的数量虽然较多,但真正能够转化运用的并不多。重大创新项目缺乏专利支撑,一些单位和个人常常满足于专利的指标意义或仅做有限保护,缺乏在技术和市场方面的布局。

  (二)企业专利主体不强,专利成果转化率较低

  2017年全省有专利申请的企业共32195家,其中申请专利的规上工业企业10478家,占比23.07%;有专利申请的高新技术企业6413家,占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51.1%,近一半的高新技术企业没有申请专利。大量企业尚未把专利作为赢得市场竞争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战略支撑,仅当成是申报项目、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从而取得政府扶持、税收优惠的需要。从单个企业的专利实力看,至今全省没有一家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千件的企业,而广东、北京、上海分别有17家、25家、4家。总体上看,全省的专利许可转让不够活跃,专利的总体实施率和产业化率仅为47.3%和33.8%。专利成果转化运用的“最后一公里”还没有打通,很多成果的市场价值、经济价值还没有实现,专利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侵权现象比较严重,专利保护面临新挑战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一些企业专利维权意识不强,对专利侵权见怪不怪,以致专利侵权和被侵权现象交替发生,不仅损害了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随着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的发展,侵权行为呈现出链条化、网络化、复杂化的新特点。网络平台正成为侵权者销售假冒伪劣侵权产品的一个新途径,给专利保护带来了新挑战。目前,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力量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快速解决纠纷、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作用。专利审判队伍和审判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专利侵权举证难问题尚未完全解决,还需要建立符合专利审判规律的证据规则。专利案件审理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防止“赢了官司、输了市场”。专利判决赔偿中法定赔偿比例较高,以专利的市场价值确定赔偿数额工作和惩罚性赔偿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专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更加充分发挥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功能。

  (四)专利服务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发展需求

  一是专利综合管理服务能力不强。省级层面设有省知识产权局,但市县一级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置分散,专利管理人员较少,有的还是兼职,无法实现专利与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的有效融合管理。二是专利财政投入力度还不够大。对照省专利促进条例第十条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专利专项资金的规定,全省仅苏州市专利经费在本级财政有独立科目,其余市以及县、区均通过科技经费安排预算。专利工作经费保障不足,导致高质量的专利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滞后,面向公众和企业的专利信息服务水平和能力不高,政府服务企业海外专利布局和维权的能力则更为薄弱。三是专利社会化服务能力不强。与北京、广东、上海等专利服务机构相比,我省专利代理机构为企业提供专利战略规划、专利资产管理、专利分析评估、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和支持企业海外维权等高层次服务的能力较弱。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排名前10家服务机构中,无一家江苏机构上榜。

  三、几点建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省专利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针对专利法律法规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政策导向,把高质量专利创造和运用摆上更加突出位置

  要进一步完善专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质量效益导向。以往都将“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作为考核指标,面对当前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要在这一基础上,适时将“每亿元研发投入发明专利申请数”纳入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监测体系。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等政策,依法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大力引导和支持创新主体深度实施专利战略,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为争创目标,下决心加强基础研究,关注前沿核心技术研究,在关键技术领域超前布局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核心专利,增强高价值高质量核心专利创造和运用能力,实现专利质量、价值全面提升。

  (二)完善激励机制,发挥企业在高质量专利创造和运用中的主体作用

  要突出科技创新,培育以基础专利为核心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加强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培育,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把专利的创造和运用作为项目立项、资金使用、奖励评优、资质认证的重要标准,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创造和运用,完善高质量专利产出激励机制,探索健全高新技术企业考核办法,从实兑现税收优惠政策,避免“高新企业不高新”的现象。深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处置和收益权改革,搭建产学研用结合的专利运营平台,健全以市场和需求为导向的专利成果转化机制,推动专利向企业的有效转让和应用。推进形成促进科研院所、高校和创客与大中小企业协同合作创新的机制。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牵头重大科技项目,积极引导和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申请国外专利,实现全省国际专利布局的新突破。

  (三)提升服务水平,适应高质量专利创造和运用新需求

  要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像重视制造业一样重视服务业,特别是要按照产业链系统布局,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强专利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要引导行业协会不断提高专利服务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专利代理等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监管、扶持和引导,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引导优质服务,推动专利代理服务行业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推动专利代理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制定符合我省产业实际的专利人才培养计划,积极引进各类高端、优秀专利人才,切实加强专利人才特别是本土专利人才的培养。要结合本轮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系,充实管理和执法力量。

  (四)修订专利法规,为高质量专利创造和运用提供法治保障

  检查中,省、市有关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呼吁加快修订现有专利法律法规。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制订《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列入新一轮立法规划。要适时启动我省专利法规的修订工作,探索将专利、商标、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融为一体,进一步解决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要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探索完善专利快速维权机制,促进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在充分发挥南京、苏州两地知识产权法庭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发挥其他设区市法院诉前调解等应有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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