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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阳:健全人民全过程参与立法工作机制
2021-10-18 17:31  来源:江苏人大网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赵建阳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思想,我们要在现有民主立法制度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保障人民全过程、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立法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要健全法规立项机制,在编制立法规划、计划过程中,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梳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出的立法诉求,研究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提出的立法项目,在立什么法上更多地倾听民声、汇集民意,更好地回应人民关切、满足人民需求。要健全开门立法机制,在起草、修改法规草案过程中,通过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召开管理相对人、特定群体座谈会,就涉及人民权益的重要制度和争议焦点开展问卷调查、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在制度设计上更多地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更好地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要健全立法评价机制,在法规实施后,适时开展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通过对涉及人民权益的重要制度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委托独立第三方对法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等方式,在质量评价上更多地让人民参与、让人民评判,并依据评价结果及时修改完善不符合人民利益的法规制度,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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