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之一,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中国人民有效、全程、深入地表达自身利益诉求,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小到衣食住行,大到改革发展,人民的意愿都能得到最充分的体现。
人民参与,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题中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上,也植根于“烟火气”的普通群众中间,它以一种人们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存在于我们身边,是一项大家都能够共同参与的民主事业,你我他都能参与,你我他都能受益。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人人参与中实现人人获益。
全过程人民民主,主体是人民,内容是民主,参与程度是全过程,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够参与到社会主义民主过程中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充分参考人民的意见建议,汲取人民的智慧结晶,使人民自身的意愿、主人翁精神、创造性潜力在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充分发挥,不断激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有力推进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实现。实践证明,厚植于人民土壤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呈现出蓬勃生命力。
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出发点,努力实现最广泛的民主。为了谁、依靠谁,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最广泛地听取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围绕治国理政、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尤其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民生问题,通过协商民主进行充分商量与讨论,进而制定与实施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政策举措,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创新民主实践,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把“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作为着力点,积极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并落实到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能够促使我国社会治理实践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以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结构,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破除人民群众参与的空间障碍。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的过程,就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过程。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做好各项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的着力点,将“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贯穿到立法、监督、协商等各领域、全周期,不断吸纳最真实的社情民意,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各主体意见表达和反馈机制。
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全面办好各项民生实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在密切关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公共福祉的同时,也准确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忧所急,将人民群众的意志与诉求贯穿到民主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对“以人民为中心”这一价值关怀的系统性回应。找准民生问题靶向,有效解决民生问题,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各项民生工作的评价标准,深化日常监督,强化监督结果运用,扎实推进最管用的民主建设。
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参与主体一个都不能少,每一个人都不能缺席。这一强大合力将民主的过程与结果、程序与实质、人民民主与国家意志相整合,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也必将调动人民群众在每个领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