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打开办公室书橱,发现被码得整整齐齐紫红色的笔记本内页,一摞摞A4纸装订的资料册有些泛黄、大小30本。当选省人大代表十年间,不知不觉记录了这么多。这一本本民情日记里记录了我为民履职的点点滴滴。10年来,我先后提出议案建议165条。引以为荣的是,2021年省人代会通过的23件立法议案,由我调研起草的就有4份,占总量的1/6。
一、只有不断学习业务,才能练好为民履职基本功
履行人大代表职务,需要学习很多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转化。在参加执法检查、立法调研、重大事项审议、提出议案建议时,我坚持“干一行精一行”,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草拟发言提纲,不做“门外汉”,不说“外行话”。
2022年6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来扬检查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我有幸参加座谈会。会前一个月,我全面学习环保法等相关法律,并到市生态环境局信访部门、水生态处、法规处和高邮等地调研,结合近年来参加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检查积累的信息材料,花了几个通宵,整理形成了15个文件夹。会议总结时,丁副委员长特地提到了我的建议,说栗战书委员长也很关注,你再详细准备一下发言材料。会后,他还亲切接见了我。
二、只有运用前瞻性思维,才能高质量提出议案建议
在提出议案建议时,我坚持结合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分析研判事物发展的规律,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或审议意见。比如,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听过报告后,我反复思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并被写入党章总则,这是史无前例的。于是,我连夜撰写相关建议提交大会议案组,并在代表团审议时,建议省政府尽快出台“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意见”。这个建议和审议意见得到了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农工办、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高效办理并答复。当年,省级层面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等政策文件,提出“力争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在乡村振兴中走在全国前列”。
这几年,我深深体会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涉及土地、投入、城乡融合等重大改革,迫切需要立法先行、于法有据。经过一年的调研思考,我起草了关于加快制定《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议案,提交2022年省人代会。现在,《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已经颁布施行。
三、只有深入调查研究,才能代表人民群众发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十年来,我始终带着为民真情、履职激情,走在乡间,走进工厂,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别关注民生和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历史老街保护调研中,我深切感受到老旧小区改造的实际困难和人民的热切期盼。2020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我提交的《关于出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办法的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被列入省委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省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召开了专题工作部署会予以推进。2021年5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提交的《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经过连续4年的努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惠及800多万人。可以说,惠民工程,深得人心。
多年来,我始终做到,保持一颗心,以人民为中心;构建一张网,民情联络网;迈开一双腿,走进基层、田头听民声;带好一本本,记录民情日记;用好每个群,交流经验、收集信息。我经常到社区、到企业,到居民家中坐坐,与他们聊聊天,零距离沟通,多体会他们的“冷暖”,多观察他们“脸色”,多倾听他们的“怨气”,主动承接“地气”,积极聚拢“人气”。小切口反映大民生,在过去五年中,我领衔的58件议案建议,有39件是在基层、在群众、在工厂、在同专业人员交流中收集整理形成的。
作为人大代表,就是要用心用情用力紧扣“富民”“利民”“惠民”三篇文章,聚焦教育医疗、公共卫生、养老服务、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履好职代好言。
(作者系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扬州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