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窗见绿,出门入园,行居处处皆风景——这是如今宿迁市民的日常感受。“推开窗户是花园、走出家门进公园,令人身心愉悦。”市民的由衷赞叹,描绘出一幅“城在绿中、人在景中”的和谐画卷。这幅生机盎然的“满目青绿”,其背后正是宿迁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落地生根的生动体现。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16年1月宿迁获得地方立法权。十年来,宿迁市人大常委会紧跟党委步伐、紧扣发展脉搏、紧贴民生需求,坚守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立法原则,积极探索、步履不停,高质量制定出台25部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如同坚实的基石,汇聚成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的强大法治力量,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书写下生动的“宿迁注脚”。
制度创新 筑牢法治根基
立法行稳致远,制度是根本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创设了全过程民主立法办法和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工作规则、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规则、立法协商工作规则、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等“一办法四规则”制度体系,通过拓广度、延深度,让人民群众全程“沉浸式”参与,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立法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近年来,在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和条例制定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贴近基层、触角敏锐的优势,共征求意见1.2万余条。
天下有定理而无定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我们坚持地方性法规特色、精准、急需的目标导向,征求多方面意见建议,制定出台了‘小快灵’立法办法。”宿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介绍道,办法对“小快灵”立法原则、立项、制定、实施等进行系统规制,为推进“小快灵”立法提供制度指引。
近年来,《关于禁止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决定》、《关于规范网约房向未成年人提供住宿服务的决定》、《宿迁市快速路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小快灵”法规应运而生,精准回应社会关切。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大主导、多方协作、密切配合原则,创新出台地方性法规协同起草与修改办法,围绕起草协同、修改协同、特殊协同三个方面,加强各立法参与方的协同配合,汇聚立法工作整体合力,构建责任明确、联系紧密、沟通顺畅、协作高效的立法协同机制,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立法为民 守护民生福祉
“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为人民立法,立人民所需、人民所盼之法,是市人大常委会矢志不渝的追求。
“每次免费停车时间只有半小时,根本不够用”、“夜间停车虽然免费,但时间设置不合理”……针对群众的停车难呼声,2020年8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宿迁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现在我们停车时间延长到了1小时,而且晚上7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都是不收费的,我感觉这挺合理的。”市民方正的笑容,是立法惠民最真实的写照。
在2022—2026年立法规划编制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面向全社会开展立法项目“大征集”活动,通过宿迁市各大媒体平台全方位解读25个备选项目,吸引超10万人次访问投票网页,最终投票选出10个立法项目。一位市民关于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忧思,直接推动了立法目光聚焦未成年人保护。
一面调研“走下去”,一面民意“听进来”,2022年12月30日,汇聚民声的《关于禁止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决定》获批通过,填补了全国该领域的法律空白。
本着“法为民所立”的立法理念,市人大常委会注重从民意中把准立法需求、汲取智慧力量、寻求最大立法“公约数”,把高度关注民生、着力改善民生、切实保障民生要求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
从《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守护骆马湖碧波、《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捍卫城市蓝天,到《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范小区管理、《宿迁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提升“菜篮子”品质……一部部饱含民意、浸润民情的地方性法规,镌刻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人大情怀。
服务大局 赋能城市发展
立法不仅在于规范保障,更在于赋能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立法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以高水平法治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从《宿迁市社会信用条例》到《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条例》,从《宿迁市旅游促进条例》到《宿迁市洋河双沟酒产区地下水保护条例》,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脚步紧随经济和产业发展节拍。
作为江苏省最年轻的地级市,宿迁曾是全省的“经济洼地”,但近年来在中小城市的数字经济转型上逐渐呈现领先之势,电商产业做得蒸蒸日上。2024年9月获批的《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条例》,紧扣“电商名城”建设需求,对电子商务产业促进保障、集聚融合及规范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标志着宿迁电商产业迈入依法治理、提质增效的新阶段。2025年5月,第七届运河电商大会如期举行,京东科技数字人研发中心、江苏电商产业仲裁中心相继揭牌,一批项目完成签约……这些都是法治护航下产业迸发活力的充分展现。
产业工人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更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宿迁市产业工人服务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产业工人服务地方性法规,有效加快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助力产业发展始终保持跨越赶超的势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等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宿迁市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条例》、《宿迁市农村水体管护条例》等立法项目,确保地方立法精准对接、有力服务市委中心工作。
此外,围绕全市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加速传统产业焕新和新质生产力培育等发展目标,市人大常委会正重点加强地标性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立法,构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法规体系。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深化立法创新实践,不断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表达,以更加完善的法治体系、更富实效的法治保障,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
供稿:宿迁市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