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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大:以三强促三有 提升城乡建设管理法治效能
2024-04-03 16:26  来源:宿迁市人大  作者:吴玥璇

地方立法是完善地方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地方治理能力的有效形式。宿迁市人大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高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8部。《关于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入执法入监察入司法的决定》实施以来,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以《城市绿地保护条例》《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为抓手,推动相关单位找准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着力点,让法规在执法实践中长出“牙齿”,进一步将地方立法成果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强化责任落实,推动行之有序

细化任务抓落实。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组织召开专题任务交办会,对照年度任务分解要求,围绕《宿迁市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实施细则》宣传普及、贯彻实施、监督反馈等方面,细化责任单位目标任务,推动地方性法规实施主管部门将相关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学法抓落实。围绕建设绿色智慧韧性高品质可爱城市目标定位,深入开展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地方性法规学习教育,推动市住建局将地方性法规学习纳入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范围,制定《宿迁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应知应会知识读本》,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注重考评抓落实。会同地方性法规实施主管部门编制《领导干部及新录用人员地方性法规题库》,要求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和新进人员学习地方性法规相关知识;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知识测试,以考评激励促进能力提升,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意识。

强化规范执法,推动行之有力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发挥监督职能,聚焦行政执法领域,推进地方性法规实施主管部门将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纳入依法行政重要内容。明确裁量基准。市住建局结合对市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涉及住建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市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5部地方性法规中18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的裁量基准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把法规适用。运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方式,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单位积极主动执行地方性法规。近2年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据地方性法规作出行政处罚案件92件,全面履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出台配套制度。推动地方性法规实施主管部门根据地方性法规规定,及时制定出台配套制度,如市住建局制定《宿迁市住宅物业公共收益指导意见》,出台住宅小区秩序维护管理、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导则,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强化多元普法,推动行之有效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督促地方性法规实施主管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列入年度普法计划,彰显普法效能。公园绿地常态宣传。依托古黄河水景公园、雪枫公园、运河湾公园等公园绿地户外LED屏,集中展播地方性法规宣传海报和视频,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依托阵地重点宣传。加快推动法治宣传牌、宣传栏建设,在古黄河公园沿线新增法治宣传牌10块,向市民群众普及城市绿地保护、海绵城市建设、住宅物业管理、城市管线安全等领域地方性法规知识,增强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学校社区专题宣传。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走进宿迁学院和结对社区活动,针对《城市绿地保护条例》《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城市管线管理条例》《海绵城市条例》开展普法宣传12场次,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发放帆布手袋等宣传品500余份、法律法规宣传折页和地方性法规读本5000余册,接受咨询350余人次,推动城乡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走近市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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