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第六十六次主任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信长星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紧扣全省工作大局找准发力点,扎实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等立法项目,精心组织听取审议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专项监督情况报告,为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不断夯实新兴产业发展创新根基。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提高政治站位、筑牢人大思想政治工作根基,把握实践要求、提升人大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统筹各方力量、形成思想政治工作整体合力。要深入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在深化学习领悟、整改整治、建章立制上持续用力,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六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7月28日至30日在南京召开,建议议程为:审议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修改稿、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昆曲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草案、供销合作社条例草案,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废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废止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等三件决议决定的议案;审议202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5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省2025年省级财政决算;审议202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关于全省“八五”普法工作、全面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全省城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检查医疗保障条例、红十字会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2025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审议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南京等市报批的20件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审议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机关党组成员、各专工委分党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