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正加速驶入深水区——
基础设施“硬联通”再下一城:首批17条省际“断头路”项目全部贯通;公共服务“软联通”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开通“跨省通办”政务服务超300项,40余类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悄然改变着三省一市居民的生活方式;深层次协同有力有效:制定并实施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以科技创新引领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更好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的作用……近年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在深化协同上持续发力,逐步从协议走向法规,从配合走向融合,从单向走向多赢。
江苏,在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肩负重要使命。全省上下坚持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让一体化红利从纸面走向指尖,从可感走向常用。
“一网通办”是内核。让群众真正享受“同城”待遇,不能止步于有卡可刷,更要追求办事无忧。
改变亦始于协同立法。3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江苏省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草案)》,以协同立法形式,将三省一市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举措转化为制度安排,为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体化发展、打造企业群众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最佳体验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翻阅这份具有前瞻性的规定草案,它清晰勾勒出江苏深化跨省政务服务的路线图:建立“一网通办”事项清单管理机制,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涵盖从出生、教育、就业、就医到养老的个人全生命周期;从准入准营、招聘用工到注销退出的企业全生命周期。
然而,从当前实践来看,长三角政务服务从“多地跑”到“一窗办”,从“人工审”到“智能办”,还须经历更深刻的变革,让“一网通办”办得通。
源头出发——破除“入口分散”。目前,政务服务最大的堵点即入口不统一,就是在国家平台找到事项后,仍需跳转到省市平台,用户在不同系统间反复注册登录。在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立法中,需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核心枢纽功能,推动三省一市各部门深度对接,实现“单点登录、无感切换”。从江苏层面出发,已率先清理县级以下政务App,将服务统一上架至“苏服办”,这为在更大范围内入口整合提供了地方经验。
资源共享——打通“数据孤岛”。数据是长三角“一网通办”的“血液”,但三省一市数据标准不一、系统对接不畅,易导致社保、医保、企业登记等高频事项无法全流程网办。因此,从制度层面上,要规定进一步建立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数据共享平台,将更多项目纳入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推动更多高频电子证照等在沪苏浙皖互认。
破解各异——统一“办事标尺”。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办理条件、材料、流程大不相同,这是“无差别受理”的最大障碍。建立长三角“一网通办”事项清单管理机制,聚焦企业准入准营和个人出生、教育、养老等领域,能够有效破解这一难题。立法中,应推动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等要素统一,确保一张标尺插到底,实现三省一市“一网通办”政务服务顺利又顺心。
模式创新——让“数据多跑路”。在AI应用迅速发展的背景下,立法中还要更多支持和鼓励沪苏浙皖采取远程虚拟窗口运用屏幕共享、音视频交互、远程身份核验技术等,实现“屏对屏”帮办。这种模式创新的破局,能够达到“一地申请、多地协同接续办理”的效果,实现跨区域迁出迁入、转移接续。
开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协同立法,成效如何,关键要看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真实感受。当“一窗办”、“一域办”等场景从特例变成常态,长三角方能真正从“地理上的长三角”升华为“心理上的长三角”,实现更高层次的“一体化”、更深层次的“一家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