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得民意,草案将进一步修改后第三次接受审议。江苏取得地方立法权40多年来,经省人大常委会三审的法规不到10部,其中3部与房屋相关。打破常规的程序抉择,折射出怎样的深层考量?
这是创制性立法必须秉持的审慎。当前,国家层面对建筑安全的立法主要集中在施工建设阶段,交付使用后的相关安全监督管理,还没有综合性法律规范。在没有直接上位法依据和指引的情况下,江苏需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城市化起步早、进程快、程度高,超半数房屋建于2000年前,历年建设标准不一、产权性质各异;作为人口大省,房屋保有量大,涉及生产生活各方面;作为经济大省,面临工业厂房多、中小企业多等问题。使用安全管理的基础压力大、任务重,二审稿虽已在责任体系、监管链条、治理手段等方面大幅完善,但仍有大量修改建议涌现。多一次审议,就是对立法空白区多一分敬畏,对复杂难题多一分求解的耐心。
这是一份人民至上、回应民声的担当。一部名称中含有“安全”的法规,理应慎之又慎。当前,江苏城乡存量房屋改造提速、房屋装修改建需求不断增加,群众对“野蛮装修”等问题时有反映。二审草案设“房屋装修安全”专章,已将乱拆承重墙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纳入考虑,并补充设定法律责任;审议中,各方热议农房安全问题,聚焦如何为低收入群众消险除患、住有所安建言献策。然而,历史欠账与多重风险交织,安全问题需要有更周到考虑,省内外已有事故教训需要被更充分汲取,这部法规必须经受更充分的审视与打磨,让立法过程充分渗透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
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前两次审议,不仅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了审议发言,应邀列席的各级人大代表、各设区市人大负责人也纷纷建言,提出不少有价值观点。比如,房屋安全鉴定重要且专业,在多方建议下,独立专章对房屋安全鉴定的基础性制度作出规范。接下来,伴随三审进程启动的除了民意征集,还将深度听取行业、第三方鉴定机构意见,通过省市联动全面吸收已有相关立法的设区市建议,以更好衔接不同层面立法。多一次审议,就是多一层对风险的筛查,多一分对民意的吸纳。期待在直面挑战、不留死角的治理自觉中产生一部良法。
条例出台无疑还要克服很多困难,但这正是在空白领域立一部良法的价值所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而立良法没有捷径。面对攸关千家万户安居乐业的复杂命题,只有秉持如履薄冰的态度,耐心倾听、反复锤炼,才能真正把住安全的源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