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曲,这朵源自江苏昆山的幽兰,自元末明初绽放以来,已在戏曲百花园中度过六百余载春秋。从魏良辅改良昆腔,到汤显祖“临川四梦”,昆曲以其独特的体系与风格,达到了中国戏曲表演的顶峰。2001年,昆曲荣登联合国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2006年,在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昆曲位居传统戏剧类榜首。然而,光环之下,危机犹存——站在守正与创新的历史十字路口,昆曲保护传承面临传统剧目挖掘整理不充分、人才流失严重、青年观众培育不足、数字化传播与市场转化能力不强等问题。
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江苏省昆曲保护传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这标志着昆曲保护从行业自律走向法治保障,从政策文件上升为法规条文,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意义。
为戏曲“兰花”立一部法,用“抢救性保护”留住昆曲根脉。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对濒临消失的剧目实施抢救性复排复演,并要求建立昆曲名剧、名家保护名录。这意味着,那些散落在历史尘埃中的老戏,那些即将湮没于时光长河的传统折子,不再是可做可不做的选择题,而是必须完成的法律义务。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将抢救与建档并重——开展数字化保护传承,建立昆曲资源数据库,将老艺术家的表演留给后世作为可参照的范本,为昆曲根脉的留存筑起坚实的法律屏障。
为“中国戏曲之母”立一部法,助人才传承激活“一池春水”。戏曲是“角儿的艺术”,无论哪个剧种,人才都是传承的灵魂。长期以来,因人才引进不易、青年演员收入偏低、职称评审困难等现实难题,大批优秀的昆曲“苗子”或望而却步或中途流失。对此,条例草案精准切入“痛点”:完善特殊人才引进机制,将急需的昆曲特殊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引进体系,拓宽院团选人用人渠道;支持院团对业务骨干实行年薪制等收入分配方式,让“台柱子”能够安心留在舞台上;鼓励有关部门建立优秀昆曲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对获得重要奖项或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昆曲从业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法规条文清晰构建“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生态,为昆曲的代际传承注入源头活水。
为“百戏之祖”立一部法,以故人新姿拥抱智慧时代。在各类媒体快速融合、热点迭代日新月异的数字时代,昆曲的困境不仅是“老剧本怎么传”,还有“新观众怎么来”。对此,条例草案以前瞻性的视野,为昆曲打开了通向未来的窗口:鼓励“云演播”新业态,支持昆曲动漫、影视剧等二次创作,令古老艺术在数字时代获得新的表达载体;推动与旅游深度融合,依托特色街区、旅游景区打造沉浸式演艺新空间,让昆曲走出象牙塔,融入大众的文化消费场景,在守正与创新之间搭建一座可通行的桥梁。
昆曲是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中的文化基因,是江南烟雨里凝结成的艺术瑰宝,经历过盛世的繁华,也承受过衰落的寂寞。当《江苏省昆曲保护传承条例(草案)》正式进入公众视野,我们看到了江苏作为文化大省,传承和发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决心与担当。那一声轻柔细腻的水磨调,在法治的守望下,将继续婉转悠扬,百世流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