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酱油、买针头线脑乃至化肥农药——村头的那间供销合作社,是镌刻在几代人记忆里、无可替代的乡土温情。曾经,遍布乡村的供销门店,全方位兜底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畅通城乡物资流转,搭建起双向互通的便民桥梁。如今,这块扎根乡土的金字招牌迭代升级,织密织广全域覆盖的乡村服务网络。
目前,江苏供销系统拥有3.7万家基层网点,年均服务耕地面积超2000万亩,化肥、农药等农业物资保供量稳居全省半数以上。2025年,全省供销系统销售额突破6900亿元,完成了从“物资补给站”到乡村振兴“生力军”的跨越。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以法治之力为供销事业定标尺、促发展、固成果,推动供销深厚乡土底蕴在法治护航下迸发持久活力。
从根本属性校准——身份坐标立清楚。供销合作社长期深耕基层,却因国家层面尚无专门上位法,长期面临属性模糊、边界不清的情况。江苏供销体系架构特殊、业态多元,覆盖行政、事业、市场经营多重主体,兼具公益为农服务与市场化运营双重属性。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权责交叉、服务错位、职能虚化等发展困境,制约了为农服务的效能释放。
本次立法立足主体职能,锚定“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这一根本属性,以法规形式固化其作为服务“三农”主力军、党群干群连心桥的核心定位。条例草案清晰划分省、市、县、基层社四级权责清单,规范全系统运行准则,既守住公益底色,又释放市场化活力。从法治层面彻底破解身份模糊的桎梏,为全省供销系统规范履职筑牢制度根基,让“供销社姓农、为农、务农”不再是简单的口号,而是写进法条的刚性约束。
从基层实践固化——乡土经验落成文。良法善治,源自田间地头实践,落脚千家万户民生。本次立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供销事业长期存在的突出短板精准施策。针对社有资产产权界定模糊、监管链条缺位、存在流失风险等历史遗留难题,条例草案明确社有资产集体所有的根本性质,构建资产登记、运营、处置、审计全流程闭环监管机制,牢牢守住供销事业生存发展根基;针对基层供销社力量薄弱、服务覆盖不足、发展后劲疲软等现实问题,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人员管理、成效考核配套机制,全面激活乡村服务末梢。
与此同时,条例草案系统提炼固化江苏供销特色创新实践,将农资统一配供保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产品产地直采直供、数字化平台助农惠农等经过基层检验、群众认可的成熟服务模式上升为法定制度,把扎根乡土的实战经验转化为稳定长效的法治规范,推动惠农助农服务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持续赋能现代农业生产、惠及城乡千家万户。
从立法模式破题——小切口里求实效。伴随乡村产业变革,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业态兴起,传统鸿篇巨制的立法体例很难适配基层灵活多变的实操需求。本次立法顺应新形势、立足新变化,采用“小切口、小快灵”模式——全文仅二十八条、不设分章节,紧紧围绕供销社主责主业谋篇布局,篇幅短小却直击堵点。
这样的立法方式很好地延续了我省此前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家庭农场等领域的立法探索,追求“出台即可落地、落地即可见效”。对比传统体例,条例草案贴合苏南苏北各异的农耕场景,以精细化、轻量化立法实现高效基层治理,努力打造全国省级供销合作社立法可复制的“江苏样板”。
立法护航为农服务,法治润泽乡土中国。供销合作社必将在法治沃土的滋养下历久弥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