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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策高地走向制度高地的江北新区答卷
2026-09-28 19:55  来源:人民与权力  报送单位:顾伟  作者:张明盼

  江北新区,全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承担着打造“三区一平台”的战略使命,在区域发展中地位重要、作用特殊!

  数据显示,当前江北新区经济总量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均位居南京市前列。在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的“双区叠加”优势下,新区经济实力逐年攀升,新材料、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产业加速集聚。

  然而,新区发展也面临着管理体制权责边界有待厘清、改革创新缺乏法治支撑等现实问题。值得关注的是,全国19个国家级新区中,已有河北雄安、天津滨海、重庆两江等7个新区先后出台了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通过地方立法支持南京江北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非常必要且正当其时。

  9月28日,在江北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十一年之际,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南京江北新区条例(草案)》。南京江北新区即将拥有自己的专属法规,这是江苏以法治方式推动重大战略落地的务实之举,将为新阶段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强化制度保障提供法治支撑。

  翻开条例草案制度设计,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

  草案涵盖管理体制、规划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对外开放、生态宜居、服务保障等核心领域。其中若干制度安排尤为突出:一方面,厘清了管理体制,明确江北新区管委会作为省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法律地位,强调省级统筹、南京市负总责、江北新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赋予江北新区自主发展、改革和创新的权限。另一方面,突出了“双区叠加”优势的法治化运用,将国家级新区与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的制度创新成果以法规形式固化,在制度型开放、外商投资、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等方面作出规定。

  此外,条例草案还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偏差失误或未达预期目标,但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符合国家和省改革方向、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勤勉尽责、未谋取非法利益的,应从轻、减轻或免予追责。”这一制度设计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为改革探索者卸下包袱,与草案在管理体制、科技创新、人才引育等方面的突破相呼应,彰显以制度创新激发改革活力、以法治保障护航江北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导向。

  这部条例草案不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而且其起草过程也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实践: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草案通过“书面+座谈+网上”征求意见的方式向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收采纳合理性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启动会进行全面部署,立法调研组深入新区展开调研,持续优化完善立法“四张清单”;南京进一步要求聚焦新区管辖范围、规划审批、两区融合等关键事项深化研究……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得到充分体现。

  良法之成非一日之功。江北新区正处在与浦口区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关键阶段,如何通过立法妥善处理两区融合中的权责关系,如何将“三区一平台”的战略定位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条款,如何处理好法规稳定性与政策阶段性的关系,都需要在后续审议中进一步凝聚共识、精细打磨。

  法治是高质量发展最可靠的保障,南京江北新区条例的制定,不仅为新区定方向、促发展,更是江苏以法治方式贯彻落实重要决策部署的一次制度创新。当改革创新的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当先行先试的勇气被法治框架所护航,江北新区也将在下一个十年交出更加精彩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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