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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在身边】刘伟:以法之名保障公祭 从“一天”到“每天”
2023-12-11 16:37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今年的12月13日是第十个国家公祭日,也是《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的第五年。这部《条例》不仅填补了国家公祭活动保障工作的立法空白,也是江苏首部由人大委托律师团队起草的法规。之后的5年时间里,从线上到线下,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从未中断,对歪曲南京大屠杀历史言论、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同胞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惩治。

这几天,2023年金陵法治惠民大讲堂连续开讲,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刘伟忙得“连轴转”。

作为《条例》专家建议稿起草人,条例施行后,每年进入12月,刘伟都会走进学校、走进街道和社区,就《条例》实施的意义、对普通市民的行为有哪些具体要求、如果违法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结合案例进行法律评析等方面内容展开宣讲。

“要让‘法言法语’飞入寻常百姓家,转化成与市民日常行为联系紧密的话语要求。例如,广场舞是大众化程度比较高的群众娱乐活动,有助于强身健体,但要正确选择活动场所。《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保持丛葬地庄严、肃穆、清静的环境和氛围’,因此我们在南京所有17个丛葬地和2处纪念地,要避免开展广场舞等活动。”

五年来,《条例》已成为全体南京市民的行为准则,实现了“从一馆到一城”“从一天到每天”的长效管理机制。

在南京,每年12月13日的10:01分,鸣笛致哀、就地默哀一分钟,已化为每个人的身体记忆;讲解员说,纪念馆比原来更加肃穆;居住在丛葬地附近的市民说,每每前往,纪念碑和其周边道路都被打扫得十分洁净;南京市的中小学生熟读《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读本》,人人知晓、人人可讲南京城的那段黑暗往事……法律支撑下的仪式感,是向历史致敬,也是向国内外宣示:我们会铭记历史、不忘过去,更会珍爱和平、开创未来。

2017年,身穿旧日本军服现身上海四行仓库、南京紫金山抗战碉堡遗址,网络直播公然调侃南京大屠杀等违法言论行为现身网络,“精日”一词逐渐为人们所知。同年,维护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律师大联盟成立,致力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权益保护、南京大屠杀法律问题研究及推动民间诉讼等。南京律师谈臻还曾代理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名誉侵权案,并数次赴日应诉,历经9年,最终赢得了中日两国法院的胜诉判决,维护了大屠杀幸存者的尊严和权益。

《条例》首度对三种典型的“精日”行为明确法律责任,细化了国家《英烈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防止诋毁、否认南京大屠杀的错误思潮和行为。

“在《条例》实行以后,公安机关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可以说是更加有法可依,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了实际执行上的问题。作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举办地,南京以地方立法形式来保障公祭活动,由于是地方立法,《条例》的施行范围为南京市,跨市处理需协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令人欣慰的是,在这个问题上,大家都非常积极主动。”刘伟说,网络空间亦不是法外之地,网上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均不能逃脱法律制裁。

宥于地方立法的位阶,刘伟近年来也注意到不少期望条例“升格”的声音。一方面,民族创伤记忆的传承是全社会的责任,全国范围内都应有所行动;另一方面,尽管《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为伤害民族感情和民族尊严的恶劣行为清晰地划出“法律红线”,《英烈保护法》也将侮辱诽谤英烈、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等列为禁止性行为,但处罚手段有限,应尽快推动在国家层面立法,以提高震慑力,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要求。

(江苏新闻广播/刘正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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