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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与权力 | 扬州:碧水映古城 法治护十载
2025-09-04 15:55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龚盛儒

水,是扬州的灵魂。蜿蜒的古运河、清澈的瘦西湖、密布的城河水系,共同勾勒出这座千年古城的灵动风韵。2017年1月1日,当《扬州古城保护条例》为千年古城的保护铺就法治基石时,《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亦如约而至,同日施行。近十载,条例守护古城水脉、增进民生福祉,让盈盈碧水成为映照古城新韵的流动画卷,法治的清波与历史的烟霞在此交相辉映。

十年治水路,感悟条例“指引方向、驱动善治”之力。古运河三湾旁,大运河博物馆珍藏着一把清代镇水之剑,静卧无声,是古人祈福以“神力”镇河朴素愿望的见证。历史的烟云散去,对水脉的敬畏与守护之心却一脉相承。而今,人们不再依赖虚幻的“神力”,而是铸就“法治之剑”,为“定争止纷”开出良方。条例明确划定水功能区,建立水质监测与限排总量机制,压实雨污分流与截污责任,为根治黑臭、保障生态基流提供规范;确立行政首长负责制与河长制为统领,厘清市、县(区)、镇村三级河道管理权责,构建水行政、生态环境、城建、农林等多部门依法联动,打破分段而治、职责真空的局面;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确立为根本原则,要求涉河活动(特别是大运河遗产段)必须兼顾文化保护,为挖掘漕运文化、水工智慧等无形遗产提供了法治空间。近十年间,扬州以条例为指引,驱动治理理念不断升级:从聚焦主干运河的“线”,扩展到覆盖城乡水网的“面”;从攻坚黑臭水体的治标,转向生态修复、长效管护的治本;从守护有形的河道水体、古闸驳岸,到系统挖掘与活化无形的运河漕运文化、水工智慧。条例如明灯,持续照亮活水清源、水岸共治、文脉相承的前行方向。

十年焕新颜,见证条例“破解难题、惠泽民生”之变。正如条例的立法说明指出,权责不明、控污难、开发乱是河道管理的“三大痛点”。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正是破解这“三大痛点”的关键。扬州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岸线保护、雨污分流、生态驳岸建设、亲水空间营造等难题作为立法的重心,力求“立一件、成一件、解决一类问题”。河道不仅是泄洪通道,更是城市宝贵的生态廊道、文化载体和活力空间;治理的目标不仅是保障水安全,更要提升水品质、彰显水文化、创造水价值。十年间,在条例的指引下,扬州恪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水道的风貌与生态基底,严控开发强度,持续实施活水畅流、清淤疏浚、截污纳管、生态修复,让“死水”重焕生机,“浊水”复归清澈。十年耕耘,水质持续向好,河道畅通无阻,两岸绿意盎然、美景如画,市民近水、亲水、乐水的幸福感显著增强。这正是条例所承载的生态效益、民生温度与社会价值完美融合的明证。

十年聚合力,彰显条例“协同集成、长效管用”之能。水系的治理,牵一发而动全身,考验着治理体系的协同能力与现代化水平。条例的深刻意义,在于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河道治理新格局,有力推动河道管理从依靠行政命令的“政策驱动”向尊崇法律规则的“法治驱动”转型。这一转变体现在纵横两个维度:

横向上,条例成为凝聚全市治水合力的总纲领。围绕“清水活水、亲水近水、节水护水”城市建设理念,水利部门依法强化行业监管,生态环境部门严把排污关口,住建部门着力推进“源网厂河”四统一管理改革,文旅部门丰富水文化展示场景与线路,属地政府扛起日常管护责任,各地各部门在法治框架内同向发力。

纵向上,条例确保治理蓝图执行的连续性。近十年来,扬州以条例为根本遵循,一以贯之推进重点工程:以乌塔沟综合整治工程建成为标志,形成了长江、京杭运河、沿山河、乌塔沟四水围合的城市防洪圈;以瓜洲泵站、扬州闸泵站为南北节制,排涝标准达20年一遇;以三湾生态修复工程为代表,依托古运河、瘦西湖、小秦淮河、北护城河等城区水系,打造了一批文旅融合新水岸。这些功能多样、各具特色的项目,无不在条例设定的保护与发展轨道上稳步前行,彰显“好地方”扬州的水城新韵。

回望十年路,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为守护古城水脉,持续运用专题视察、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民生实事项目督办、代表建议办理等丰富形式,深化对条例实施的监督。未来,我们将继续以法治为舟楫,在碧波间奋力书写新篇。

供稿:扬州市人大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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